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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东资格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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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股东资格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股东资格的规定是什么?
  
  (1)对自然人的股东资格限制。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发起人。
  
  ②法律对特定职业的自然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禁止。
  
  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受国籍或住所的限制。
  
  (2)对法人的股东资格限制。
  
  ①原则上,公法人不得投资于公司。
  
  ②公司原则上不得成为自己的股东。
  
  二、股东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三、股东的主要权利是:
  
  1、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
  
  3、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
  
  4、发给股票请求权;
  
  5、股票过户请求权;
  
  6、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
  
  7、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8、知情质询权
  
  法律上对股东资格的要求其实也不算是特别的严格,但是股东自己在投资之前必须要评估清楚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因为成为任何一家公司的股东以后,都不可能在公司经营面临困境以后第一时间就想要抽资退股,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是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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