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工资法定节假加班怎么算加班费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试用期工资法定节假加班怎么算加班费?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二、安排加班公司不发加班工资怎么办?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依法维权时,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例如考勤卡、单位就餐记录等。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千万不能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此外,针对个别单位为加班的职工发“红包”,并且把“红包”视作职工的加班工资的现象,“红包”是单位对员工一年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类似于年终奖,但并不能代替节日期间的加班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准备好加班记录、劳动合同、书面材料等,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法律上并没有统一规定试用期工资发放标准,所以,不可能在试用期加班的话加班工资都是一样的,而且因为加班也发生在员工试用期阶段,因此,加班工资只能按照试用期阶段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不过,员工其实应该了解一下国家规定的试用期的时间长短。
  
  
  


·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相应职责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相应职责是什么? 相关部门之所以严格要求工程的质量问题,是因为只要建筑工程稍有一点缺陷就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隐藏的威胁,而相关施工方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要是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工程责任人的相应职责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现在很多人对于童工的定义都有一定的争议,很多人都以为童工是指
      现在很多人对于童工的定义都有一定的争议,很多人都以为童工是指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但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而相应的“17岁打工可以算童工吧”这种说法也就是错误的,并且未成年人和童工在本质上还是有一定的区别,这里我们就给您普及一些关于童工的一些知识。 首先要确认,17岁不属童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


·工地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怎么写?
      工地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为了健全本标段的工作制度,加强挖桩人员的责任心,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标段的工作实际情况,特签订责任书如下1、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2、年满18岁,体质好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3、距地面3米以上,工作斜度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4、...


·劳动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般而言,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往往都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那么你知道,如果真的有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是怎么计算的吗?我们在下文做了整理,供您阅读。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并且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


·工伤保险基金归什么部门管?
      工伤保险基金归什么部门管? ?一、工伤保险基金归什么部门管,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就工伤保险的范围来看,一般的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劳动者遭受的人身损害,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其实也是会被认定为工伤的,这属于特殊...


·存在劳动关系证人证言能证明吗?
      劳动关系是非常普遍的社会关系之一。正常的劳动关系之间是有合同约束的,但是现在也存在很多非正常的劳动关系。比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实这是对双方都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这时就造成劳动关系不确定的后果,那么存在劳动关系证人证言能证明吗?这个情况比较复杂,下面我们就为您分析一下。 一、存在劳动关系证人证言能证明吗? 1、在劳动者仅提供证人证言的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比如,用人单位提供其所有员工的工资单、考勤记...


·工作干的不好被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工作干的不好被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工作干的不好被辞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可以被裁员,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裁员: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 在当下,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都会寻求劳动仲裁委寻求帮助。那么在深圳生活工作的您知道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程序 ?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出一份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劳动仲裁程序,以帮助您更好的办理相关事务。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一、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受案范围: (一)下列争议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劳动者不愿加班是否可以辞退
      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但同时也赋予了劳动者拒绝的权利,也就是说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要求。那在劳动者不愿加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将其辞退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不愿加班是否可以辞退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71条规定: “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劳动法》第42条和《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


·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的终止其实就是指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了劳动关系,双方此后就不再负有对应的权利义务了。但是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很多情况下单位都会对劳动者作出补偿。那么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问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一种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如下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