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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可以让工厂提供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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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可以让工厂提供证据吗?工伤认定可以让工厂提供证据,只要工厂方面愿意提供就可以了,当然如果说工厂这个方面不愿意提供相关的证据,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的话,也可以进行工商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己申请即可。工厂不同意也不会影响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不配可以自已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了鉴定结果(或不需要鉴定时)即可以主张工伤待遇。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具体待遇请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至45条规定)。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治疗工伤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康复费用;5、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一些劳动者和工作单位也就是工作的地方,产生了一些争执的话,那么可能他们在发生工伤的时候,就不愿意配合相关的工作,比如不为劳动者做工伤认定,但实际上这样的一种情况是不允许存在的。
  
  
  


·上市企业壳卖了能强制辞退员工吗?
      上市企业壳卖了能强制辞退员工吗?企业不可以随便辞退员工,除特殊情况外,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公司违法辞退员工,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说不是企业想辞退员工,就可以随便找借口把员工辞退。如果企业无故把员工辞退,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辞退无效;如果员工不想继续在该企业上班,则企业应支付经济赔偿金(按劳动者...


·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
      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首选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如本人不在,交由同住的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所以,用...


·计件工资制下有没有加班费
      工作中,虽然大部分的劳动者是标准工时制,但也有个别的是适用计件工资制的,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完成了一件产品,那么就拿一件产品的钱。在这种情况下,上班时间相对来讲就比较随意了,那在计件工资制下是否存在加班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计件工资制 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而不是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的一种工资制度。计件工资制是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算工资的制度,是计时工资制的...


·劳动者在就业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就业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目的就是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类型,如果违反了合同约定也需要进行赔偿,那么劳动合同违反赔偿办法是什么?主要内容(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发布)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申请仲裁?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申请仲裁?公司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行为,但是现在很多公司依然存在这样的做法,员工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劳动仲裁,那么公司拖欠工资怎么申请仲裁呢?我们邀请您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公司拖欠工资怎么申请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


·辞退未过试用期的员工通知吗?
      辞退未过试用期的员工通知吗?劳动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如何确定的 一、如何保证建筑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如何确定的 一、如何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一般是以定额来确定的,是经过科学测定的合理工期。 二、相关管理规定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


·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
      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释义】 本条是关于建设单位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其工程管理的有关职责的处罚规定。 建设单位是建设市场的重要责任主体,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建设效果的负责方,拥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确定建设项目的规模、功能、外观、使用材料设备等权力。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负责综合管理工作,居于主导地位。建设单位的行为在整个建设工程活动中是否规范,是影响建设工程质...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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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童工触犯刑法吗
      对于用人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相信您都知道这是违法的,那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呢?换言之雇佣童工触犯刑法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雇佣童工触犯刑法吗 根据《刑法》第244条规定: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


·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工伤的程序是什么?
      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工伤的程序是什么?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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