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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的情形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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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过失的情形有哪几种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病员造成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自己的技术、经验或有利的客观条件能够避免或者克服,因而导致了判断上和行为上的失误,致使对病员危害结果发生。第三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中,根据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及技术水平,应当预见到和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到;或者对于危害病员生命、健康的不当做法,应当做到有效的防范,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做到,致使危害发生。如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规章制度和履行职责,对危重病员推诿、拒治;对病史采集、病员检查、处理漫不经心,马虎草率,擅离职守;或遇到不能胜任的技术操作,既不请示上级医师,也不请人帮忙,一味蛮干;或擅自做有禁忌症的手术和检查等,而造成了对病员的危害结果。二、存在医疗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1)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是判断是否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患者的人身损害必须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所造成的。若是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就不能构成医疗事故。(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在医院进行诊疗过程中,即使有差错,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也不构成医疗损害。(3)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该要件是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前提条件,因为如果医患双方自始就不存在医疗行为,就不可能存在医方侵害患方合法权益的事实,也谈不上患者因医方的行为而遭受损失。我们这里没有强调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即便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行为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事实上侵害了患者合法的民事权益,只要有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只要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即可。(4)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治疗过程中,主观上要有过错。这里所说的过错主要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按其医疗水平及能力应当能够预见和预防损害的发生,由于其主观上存在过失或故意,没有预见或是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医疗过失分为了技术过失和责任过失两种情况,但无论是哪一种都不能认定构成医疗事故,从而按照医疗事故追究医护人员、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衡量医疗过失的标准是医师是否违反注意义务,在医疗行为上可以具体表现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医学技术操作规范、技术程序、处置原则等。
  
  
  


·医疗纠纷民事上诉如何处理
      医疗纠纷民事上诉如何处理 一、医疗纠纷引发的民事诉讼的案由 医患纠纷一旦进入民事诉讼程序一般均为民事诉讼,有争讼的一方向法院提出告诉和主张,由法庭通过审理来解决双方争诉的活动,这种诉讼主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它有三个案由: (一)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二)医疗事故损害纠纷; (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二、医疗纠纷民事诉讼的上诉的注意事项 (一)上诉的注意事项 1、原告与被告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可以上诉,超过时间不上诉的,...


·医疗过错处罚医院有哪些
      医疗过错处罚医院有哪些处罚 一、医疗过错医院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患纠纷案件过程中,要正确理解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中关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对此,会议明确强调,对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司法解释规定的只是部分举证责任倒置,即医方对是否有医疗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负...


·医疗损害鉴定费用谁支付
      医疗损害鉴定费用谁支付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4) 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5) 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6)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3、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


·什么时候申请医疗事故首次鉴定
      什么时候申请医疗事故首次鉴定在就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时候,有可能会涉及到多次鉴定,而此时对于首次申请鉴定的,是有事件要求的。那么通常,什么时候申请医疗事故首次鉴定呢?而申请再次鉴定的又是什么时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何时申请医疗事故首次鉴定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


·工伤鉴定是医生鉴定吗?
      工伤鉴定是医生鉴定吗? 不全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不凭医生写材料确定等级,按具体伤残情况进行评定。 二、工伤鉴定的相关法规。 1.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不是凭医生写好材料,有专家组凭相关医学诊查报告、病历资料和现场检查,对照鉴定标准提出伤残等级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医疗差错可以告医院吗
      医患关系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矛盾的体现,不乏不信任甚至随意指责医生的病人,也存在没有医德的医生。医院里也不是永远出错的,发生的差错小可能只是多扎几针,大的可能关乎生命,那公民在遭遇医疗差错的时候该怎么办呢。先来明确几个名词的含义,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从字面上看,医疗事故的程度是最重的,的确也是如此,因为医务人员的错误导致患者遭受到直接的人身损害后果,轻至器官功能损伤,重至残废、死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把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这...


·发生医疗纠纷护士应该怎么做
      发生医疗纠纷护士应该怎么做在我国,医疗纠纷的问题是很严重的,它不仅仅会导致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变得很紧张,而且医院里的护士也可能在这个医患纠纷中去承担这个相应的责任,所以说它也是医患关系中比较突出的一个环节,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护士对于医患纠纷问题的发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由此可以见得,在医患关系中,最麻烦的就是医疗纠纷问题了,所以说如果作为医院里的护士而言,遇见此事的话,我们需要做的第一就是要先安抚一下病人的情绪,并且我们应该积极与医...


·山东医保报销比例
      山东医保报销比例 现在在我们的生活中,会接触到很多种类的保险,医疗保险就是其中一种,医疗保险很普遍,在山东也不例外,买了保险,自然就是希望能够报销,山东医保报销比例您都清楚是怎么样的么?我们给您详细说说比例是怎么样的。 一、山东医保报销比例 山东省社会保障制度较为完善,社会保险水平很高。尤其是自2009年开始新一轮医改,已取得较大突破,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明显改善。本专题将着重介绍人们十分关注的山东新农合报销相关问...


·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有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2.误工费。3.陪护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扶养人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


·法院起诉医疗纠纷的绝对时效是多久
      法院起诉医疗纠纷的绝对时效是多久现在在医院中发生的医疗纠纷逐渐增多,当医疗事故在我们的身边发生的时候我们应该了解法院起诉医疗纠纷的时效是多久。有很多患者是在医院侵权之后几年才去申请法院诉讼的,如果超过了法院起诉的时效的话,法院就会拒绝受理这个案件的。 一、医疗纠纷诉讼的绝对时效是多久? 其实我国并没有什么绝对时效的说法,一般时效是1年,特殊情况下可最长延长到20年,超过20年无任何诉讼价值!我国《民法通则》就规定:患者及其家属向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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