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法规定无效宣告的商标能用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商标法规定无效宣告的商标能用吗
  
  一、商标法规定无效宣告的商标能用吗?
  
  无效宣告的商标就能用了,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
  
  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
  
  三是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合同;
  
  四是已经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二、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
  
  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2、恶意注册。恶意注册的具体情形有:
  
  (1)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律害的;
  
  (4)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标进行注册的;
  
  (5)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且商标权人是恶意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的。
  
  (三)注册商标争议
  
  没有法律效力的商标和已经依法被注销的商标就不能再继续使用了,结合法律,我们知道商标被宣告无效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因为抢注,假如在国家商标局做出商标无效宣告这样的一种决定之后继续使用,其实也说明了当事人无视国家商标局的决定,当然是不允许的。
  
  


·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吗
      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吗 一、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吗 发表权并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相反,发表权是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类,该权利由作者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


·侵犯著作权罚金一般是多少?
      侵犯著作权罚金一般是多少? 一、侵犯著作权罚金一般是多少? 刑事法律规范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构成著作权罪之后需要支付罚金的具体金额,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罚金的数额。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 1、《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如何形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
      如何形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恶意抢注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三)以独占公共资源为...


·不授予外观专利的情况是什么
      不授予外观专利的情况是什么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1) 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2) 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3) 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设计,例如袜跟、帽檐、杯把等。(4) 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者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如果构件本身不...


·在中国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在中国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在这个全民创新的年代里,各种科技的创新都是被国家所重视的,特别是在专利上是最受关注的,他是充分保证我们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的关键之处。那么在中国进行专利申请要花多少钱呢?换言之,中国专利申请费用要好多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申请费: 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 2、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


·属于专利法授予专利权范围的是哪些
      属于专利法授予专利权范围的是哪些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等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2、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


·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专利纠纷的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所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切发现和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所谓“应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实不知道其权益已经受到侵害,但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可以推定其应该知道的情况。如侵权产品的公开销售和使用;专利公报已将他人申请专利的文件公布等。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处的专利纠纷中,大多数情况是以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之日作为时效的起算日。例如以授权公告日...


·合同规定跨国专利使用方式
      什么是专利专利,狭义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在现代一般是指由政府部门或相关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记载发明创造的文件。申请后的文件会在一定期限内产生一种法律状态,使得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一般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我国专利一般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具有排他性、区域性、时间性,即是指在专利有效期和法律管辖范围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实施其专利。其中,根据专利的区域性可知,专利权有一定区域范围限制,...


·销售者对于商标侵权能够说明合法来源会承担责任吗?
      销售者对于商标侵权能够说明合法来源会承担责任吗?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销售者符合下面三个条件,即使构成商标侵权,也不用承担侵权责任。第一,不知道自己侵犯他人商标权。如果销售商明知自己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仍然从事该行为,该销售商和生产商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然就不能免除了。第二,该侵权商品属于合法取得。取得方式...


·什么是商标权侵权行为?
      什么是商标权侵权行为? 一、什么是商标权侵权行为? 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二、四个要素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如果侵犯了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就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那具体来说要如何对侵犯著作权罪作出认定?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对侵犯著作权罪作出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