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兼职劳动合同福利是怎么认定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兼职劳动合同福利是怎么认定的?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获得: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包括:1、工作时间与休假(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3)用人单位在法定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5)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7)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工资(1)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2)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3)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4)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3、保险福利(1)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3)劳动者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4)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对于兼职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福利的发放情况,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者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相关情况的处理,在确定相关福利标准的发放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中的条款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福利待遇。
  
  
  


·建设施工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设施工合同范本是什么? 国家为了保证经济市场能够有一个合法稳定的环境,对我国的经济活动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要求我国的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并且在活动开始之前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规范条款,用此来保证双方的经营活动能够合法有效。那么,建设施工合同范本是什么? 一、建设施工合同范本是什么?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的生死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的生死条款有法律效力吗?公司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不属于公司的责任范围。”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订立的“生死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工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劳动合同中的“生死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早在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88)Mintazi 1号”反应在雇佣合同应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的规定法律”规定:“工伤是不负责任”是一个违反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被视为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


·续订劳动合同手续是怎样的?
      员工在与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当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想续订劳动合同,很多人在这个时候就会问,续订劳动合同手续是怎样的呢?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来看看我们的解答。 一、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2、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


·16岁未成年工使用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不得非法使用16岁以下的童工,未满16周岁被称为童工,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被称为未成年工,未成年工是可以依法被企业雇用的,但是未成年工毕竟年纪尚小,他们在很多情况下无法承担起成年人的重任,因此不能像对待成年人那样对待他们,用人单位一定要注意16岁未成年工使用时应该注意的问题,依法使用未成年工。 一、16岁未成年工使用的概念 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为未成年工. <未成年工特...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二、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


·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该怎么办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之后,需要在受理之日开始的60日内作出相应的认定结果,同时还需要将认定决定书送达给相关人员,包括受伤职工或其直系家属、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但实践中,可能出现当事人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情况,那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该怎么办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


·克扣工资和加班费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克扣工资和加班费可以要求什么赔偿?克扣工资和加班费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经济性赔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


·一、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些?
      一、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些?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3.意思表示不真实。如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4.合同形式不合法。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 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一、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员工因为打赌而点燃酒精导致工厂发生火灾的,因为员工在主观上并不是故意造成火灾,因此可能认定为因过失引起火灾,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依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如果员工点燃酒精导致火灾的行为是故意的,即明知点燃酒精会造成火灾还实施行为的,则可能构成放火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放火罪相关规定 根据放火罪的立案标准,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予...


·一、劳动合同期限规定有哪几种?
      一、劳动合同期限规定有哪几种?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签订情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相对于有固定期限合同而言的,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最大区别就是,劳动合...


·现在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现在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工伤鉴定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后果可以分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