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离职工资什么时候发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离职工资什么时候发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工资。但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就是说,你在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发,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常工资发放日那一天发放。劳动合同履行期,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赔偿损失与结清工资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离职了,公司却不发工资,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工资。拒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其作出赔偿。但是这个赔偿应该与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分开计算,而在结算的时候则可以合并结算。若是离职后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予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申请调解。若不愿调解的话,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劳动者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劳动者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可能会因为很多原因而导致自己收到伤害,或是身体上的工伤,或是其他心里方面的伤害。在我国,劳动者在工作时,出现了意外等突发情况,导致自身收到伤害,是需要相关政策去把握工伤轻重以及事故大小标准的。那么,我们今天主要是想和您谈论上海工伤鉴定标准,欢迎阅读! 鉴定工伤等级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伤认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下面是上海工伤鉴定标准。 1、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


·劳动者的加班时间有没有限制
      劳动者的加班时间有没有限制 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且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加班的时间上,一般每日不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过三个小时,且每月不超过三十六个小时。双休日加班的时间,也包括在计算36个小时之内。即使单位安排调休,双休日加班的时间也计算在上述36小时之内。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班时间不受...


·拖欠劳动者工资如何补偿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地劳动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1.5倍的欠薪补偿。《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事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


·钢构工程流程是怎么样的?步骤有哪些
      钢构工程流程是怎么样的?步骤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流程 施工准备→原材料采、验、进厂→下料→制作→检验校正→预拼装→除锈→刷防锈漆一道→成品检验编号→构件运输→预埋件复验→钢柱吊装→钢梁吊装→檩条、支撑系统安装→主体初验→刷面漆 →屋面板安装→墙面板安装→门窗安装→验收。 1、 运输和堆放 a、要事先勘查道路,选择运输车辆型号,对运输不便的构件,采用现场拼装的方式。装卸时对容易变形的构件,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装卸时要保护构件的油漆面。...


·影响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是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是哪些? 工程质量是关系一项工程安全与否的重要方面,质量越高,相应的工程的安全度越能得到充分保证。反之,该工程则存在潜在的危险。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有许多,其主要因素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影响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是哪些? 一、影响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有哪些? 1、人员素质 人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人员素质是影响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建筑行业实行资质管理和专...


·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什么?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


·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二...


·误工费与前三个月工资流水有关系吗?
      误工费与前三个月工资流水有关系吗?在一些车祸案件中:有的受害人拿到了误工费,有的没有;有的没有工作的受害人拿到了误工费,有的没有;有的退休或者离休老人拿到了误工费,有的没有;有的在校学生拿到了误工费,有的没有;.误工费赔偿为何存有差异?小小一个误工费,到底含有多大的法律知识,误工费赔偿可有哪些技巧,为什么有的案件可达几十万的误工费!误工费是法定的车祸赔偿项目之一赔偿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工伤住院待遇包括哪些?
      在部分较为危险的行业中工作,工伤的发生概率相对更高一些。在一般工作中,也可能发生工伤。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付出,公司与社会应该对他们的人身财产权益进行依法保障。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在法律保障范围内维护权利,应该了解工伤住院待遇包括哪些。 一、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1、治疗费用:工伤治疗所花的医疗费用(含康复性治疗)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但工伤治疗须在定点医院,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伤保险治疗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收费标准。2、辅助器具费...


·如何催收拖欠的工程款
      如何催收拖欠的工程款 如何催收拖欠的工程款 1、以物抵债法(又称债务重组) 对债务人无现款偿还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就进行合理估价。抵偿物要经济实用,宜于变现。清欠过程中,对于以物抵债的,需办理相应权属抵押登记手续。我公司所承包施工的某房产项目,因种种原因销路不佳。截止到现在,该房产公司拖欠进度款1000万,没有能力支付。大量的房屋被闲置,该房产公司随时有破产的可能,如何催讨,难度大。根据双方合同通用条款规定,业主拖欠进度款,经催讨未...


·谁能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后,单方认为劳动者的受伤情形属于工伤是无效的,需要申报工伤认定,由相关的机构认定为工伤才行,这也是劳动者维权的保障。那么,劳动者受伤后,谁能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呢?对于申报工伤认定的主体来说,应该如何申报工伤认定?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详细的描述。 一、谁能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义务的承担者,因而,职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