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逮捕后撤案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19年5月14日公布,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461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第十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引诱幼女卖淫罪构成要件:(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存在,是否具有营利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指不满十四周...


·夫妻没拿结婚证彩礼钱男方能要回吗?
      一、夫妻没拿结婚证彩礼钱男方能要回吗? 没拿结婚证彩礼钱男方是能要回的。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


·根据规定起诉离婚哪天开庭?
      根据规定起诉离婚哪天开庭? 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第一次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起诉,一般开庭一次即会判决离婚,但某些特殊情况还是要根据实际来决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方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开庭几次可以判决离...


·起诉离婚时需要带什么证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结婚、选择结婚对象,在结婚后,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也可以带齐相关材料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时需要带什么证件呢?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起诉书 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4、1寸照片一张 二、法院通...


·离婚后拒不履行抚养费怎么办
      一对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不仅要约定财产的问题还要约定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话,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的。法院会根据父母的情况以及当地的发展水平来确定子女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后拒不履行抚养费怎么办呢? 一、离婚后拒不履行抚养费费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公证步骤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公证步骤 一、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公证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权;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第二步,准备...


·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的财产认定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的财产认定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因为涉及到多方面的知识,在结婚之后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以及共同财产如何去认定,也是一大问题,我们这里举一个婚后个人财产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的例子,来为您说明一下婚后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性质划分。 婚后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关系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例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一般来说,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确定归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的。但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是可以变更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形,在这些情形发生时当事人起诉要求变更抚...


·个人如果想要经营一家商铺,就要租赁门面。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
      个人如果想要经营一家商铺,就要租赁门面。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往往会签订一份门面租赁合同,合同中会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说明。那么,门面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我们即将在下文整理相关内容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门面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1、在租售方未允许的情况下,租方不能私自将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或改变房屋结构。 2、在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租方必须按要求把租金付清。 3、续租 租赁期满,租售方如有...


·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
      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可以查对方名下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开放,现在很多农村夫妻出现感情危机后,也通过离婚来结束夫妻关系。如果有孩子的话,双方得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按照规定,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那么,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一、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