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规定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规定是按照上一个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标准来进行赔付,一般情况下的话是3万多元,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2019规定是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有:
  
  1、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2、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3、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4、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5、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
  
  6、伤残鉴定费=实际伤残鉴定费用
  
  二、十级赔偿参考数据: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
  
  上一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392元
  
  上一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223元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029元
  
  上一年度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241元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在日常生活当中,交通事故一旦发生,那么就会面临着一个非常严重的赔偿的问题,很多人员就是在这个环节发生了一些争议的,交通事故认定的话,当有事态发生的时候,指的就是其中有一些碰撞或者是失火等事态发生,而且必须要有车辆所造成的。
  
  


·遗产移交证明的格式是什么?
      一、遗产移交证明的格式是什么? 遗产移交证明书 证明我村村民某某某(继承人爷爷)(身份证号……)于某年某月某日去世,遗产有某银行存折一个,账号为……。 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某某某(继承人奶奶)(身份证号……);儿子某某某(继承人爸爸)(身份证号……)。 其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孙子某某某(继承人)(身份证号……)。此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特此证明。 某某县某某乡镇某某村村民委员会(章) 年 月 日 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一、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误工时间怎么确定?
      一、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误工时间怎么确定?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误工时间,需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为准,且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时间需连续。否则,法院最终很难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从而无法全部支持受害人的误工费请求:因此,受害人就诊时,无论是不需住院时的检查、治疗,还是出院后的复查,确需休假的,都要记得要求医院开具明确的休假证明,一般是一次休假7天。7天期满后复查伤情还需休假的,仍必须要求医生开具继续休假的证明。当然,如果是...


·营运车辆超员入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营运车辆超员入罪司法解释有哪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客运车辆载客超员未达20%的,罚款...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报案能撤案吗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报案能撤案吗?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报案后是不能撤案的,因为醉驾出车祸涉嫌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没有撤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


·哈尔滨房屋买卖的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房屋买卖是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种买卖类型,房屋的买卖需要出卖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要有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才有权利进行房屋的买卖。房屋的买卖有严格的交易流程,来束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更好的完成房屋的交易。现在的我们就以哈尔滨房屋买卖为例来告诉你交易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房屋买卖的概念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 二、哈尔滨房屋买卖的交易流程 1、建立信息沟通渠道。 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


·交通事故把人撞伤保险怎么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把人撞伤保险怎么赔偿多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车主承担。车主只在保险公司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赔偿标准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五种,其中有一项是同等责任,通俗来说也就是责任对半,即事故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对于负有百分之五十责任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赔偿金额也就百分之五十了,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法律对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赔偿有明确的规定,而且赔偿标准计算也不像上述那么简单,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责任对半情况下的赔偿问题。 一、责任对半的赔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赔偿义务主...


·2018醉驾摩托车抽血后
      2018醉驾摩托车抽血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2018醉驾摩托车抽血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被前车遮挡误闯红灯怎么办
      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


·驾驶机动车超员怎么处罚
      驾驶机动车超员怎么处罚 一、超员怎么处罚 私家车也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所以,私家车超载也是要接受处罚的。2013私家车超载处罚同营运客车是一样的。 按照新交规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可能有的人认为,一辆规定5人座的私家车,坐上5个大人和...


·无证醉驾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无证醉驾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按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的,一经定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另外,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当事人被查后再次喝酒的如何认定? 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