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家逾期交付婚纱照定金能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商家逾期交付婚纱照定金能退么?可以退,因为商家家已经迟延履行,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在法律范围中属于担保条款,根据相关法律定金不可以退还,但是如果定金超出法定标准,双方认可同意是可以退回的,如果双方存在争议,那么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是向相关部门投诉。所以如果当事人在定金单签字了,那么具有法律约束的协议就成立了,但是这个时候当事人要注意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这两个词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虽然订金和定金只是一个字的差别,但是它们的法律性质却是完全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二、签合同的注意事项第一、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有些公司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第二、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有些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第三、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或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增加赔偿实际损失的举证难度。第四、确定管辖法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直接约定有难度,也可以约定:“如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各自经营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注意用词严谨例如合同中常见的约定:“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一方只签字没有盖章,在法院对方就可能会提出由于合同只签字没有盖章,因此合同还未生效的主张。因此此处应当约定:“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后生效。”第六、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很有可能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要求商家双倍退回定金之前,要注意合同上写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过合同上写的是订金,即便商家逾期交付了,也只能让商家如数返还订金,而不是双倍返还,所以,合同当中有些字眼一字之差,产生的法律效率却是千差万别。
  
  
  


·交规中小车超载怎么处罚 一、交规中小车超载怎么处罚?
      交规中小车超载怎么处罚 一、交规中小车超载怎么处罚? 私家车超载一人扣6分。 根据《新交规驾驶证扣分细则》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二、超载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各省市制定有自己的处罚条例。以江苏省为例。 《江苏省道路安全条例》第六十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


·出卖人迟延交付货物怎么办
      在买卖合同的履行中,出卖人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的情况经常发生,例如所交付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提前交货、多交货或少交货等。出卖人提前交付货物怎么办呢?而除了有提前交付货物的情况外,其实也有可能出现迟延交付货款的时候。如果出卖人迟延交付货物怎么办?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出卖人提前交付货物怎么办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公约》第52条第1款规定:“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日期前交付货物,买方可以收取货物,也可以...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报案能撤案吗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报案能撤案吗?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报案后是不能撤案的,因为醉驾出车祸涉嫌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没有撤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


·超生可以先交社会抚养费吗?
      超生可以先交社会抚养费吗? 关于未婚生子,只要没有领取准生证生育小孩是要受到处罚,罚款金额是有规定的,在幅度范围内调整,百分之六十到一倍。不交的话,是有滞纳金的,而且也可以强制执行。另外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


·职工车祸误工证明怎么开?
      职工车祸误工证明怎么开? 一、职工车祸误工证明怎么开? 误工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码: )系我单位员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其因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未上班工作。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其间工资总计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 年 月 日 二、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假药移交公安立案标准的条件有哪些?
      假药移交公安立案标准的条件有哪些? 一、假药移交公安立案标准的条件有哪些?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二、生产销售假药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


·交通鉴定轻微伤怎么进行赔偿?
      交通鉴定轻微伤怎么进行赔偿? 一、交通鉴定轻微伤怎么进行赔偿?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没有精神损害赔偿,中国的精神损害赔偿是个很虚的东西,是抄国外法律时抄过来的,中国的经济水平还没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江苏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是比较重要的,水上交通也不例外。很多重大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当事人不了解如何处理相关情况而将轻微的事故变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为了尽最大可能的挽救当事人的财产、人身安全,我们需要仔细了解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应该如何处理的有关知识,江苏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如下。 一、江苏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管辖 第五条 县(市)港航监督机关负责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设区的市港航监督机关负责管辖市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本市辖...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一)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调解具有重要的作用。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对调解的期限及协议的执行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形成了一种制度化...


·交通事故的收入误工证明是怎样的误工证明兹证明 (
      交通事故的收入误工证明是怎样的误工证明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我单位(□正式 □合同 □临时 □其他)员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其因发生交通事故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未上班工作。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其间工资总计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证明。人事劳资部门联系人:人事劳资部门联系电话:单位盖章:年 月 日注...


·机动车车祸主要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机动车车祸主要责任划分是怎样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