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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幼师有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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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期间幼师有工资吗?因疫情影响导致幼儿园无法开学的,按照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不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幼儿园老师在疫情期间显然是可以获得工资待遇的,虽然没有开学,但相关规定也要求可以利用网络上学,也属于幼儿园老师的工作情况,可以合法的享受到工资待遇,具体情况下还需要结合实际的工作时间来进行支付处理。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期限规定的,如一年或更长时间。不过,用人单位可能会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而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那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办?
      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办? 一、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处理 因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上市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而被实施特别处理的,公司股票在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公告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并实施特别处理。 3、上市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或其他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应当依法于...


·安徽省工伤认定决定书怎么写?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安徽省工伤认定决定书怎么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 申请人: 职工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 职业/工种/工作岗位: 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事故 地点: 诊断时间: 年 月...


·劳务关系在我们务工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劳务关系能够直接证明双
      劳务关系在我们务工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劳务关系能够直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多的劳动关系,如果出现纠纷情况的话不至于无法证明双方存在的关系,出现劳务赔偿情况的话,因未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问题是非常令人头疼的。那如果遇到因未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呢? 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手续,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对劳动者进行法定补偿。 并非所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工伤轻伤二级赔偿最新标准中有停工留薪的待遇吗?
      工伤轻伤二级赔偿最新标准中有停工留薪的待遇吗?工伤轻伤二级赔偿最新标准中是有停工留薪的待遇。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二、工伤应该得到哪些赔...


·劳动法有规定工资计算方式吗?
      劳动法有规定工资计算方式吗?《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工资计算方法。它属于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基本法律,其具体实施和细节上的规定,应该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据该法基本原则制定。因此,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对工资计算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通知》全文如下:【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员工试用期摔骨折单位能给辞退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自己摔成骨折,不算工伤;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以享受的医疗待遇,医疗期限为3个月;医疗期内不可以辞退且应发放病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周末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周末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周末加班工资为正常薪资的两倍,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节假日许多用工单位因...


·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
      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民法典》 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逾期...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有些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有些什么? 现代科技的发达,时代的进步往往烧不来水利工程的帮助,我国对于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十分的严格的,所以我国对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也有着一定的规章制度,那么,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简单的讲解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有些什么呢? 1、施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有什么?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l76—2007)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要求如下: (1)承担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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