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退员工都有哪些赔偿?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辞退员工都有哪些赔偿?辞退员工都有经济补偿金这一个项目的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二、单位辞退哺乳期女工怎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您妻子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我们国家现在对于劳动者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话,都必须要通过一个非常明确的方式告知他哪里做错了,然后才能够进行下一步的一个工作,否则会要求进行经济补偿,这样的一种经济补偿费用的发放也并不是特别的多,但是是一种赔偿性质。
  
  
  


·建筑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建筑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当今社会,企业的经营活动对于企业来说相当的重要,毕竟这关系到企业的利益问题。有时候,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融资,很多人对于融资这方面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建筑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建筑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事项。 一、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1、首先,你要找对银行,找对银行的信贷员,与之恰谈; 2、然后,向银行提...


·合同期内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企业主动辞退员工需要按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若企业无故辞退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此时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公司辞...


·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工作中,无论您是用人单位还是工作者,都需要与对方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假设您是工作者,如果在您与对方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却违法解除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使您遭到了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又该如何赔偿您的损失呢?下面由律师为您解答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的知识。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


·一、劳动者矿工可以辞退吗?
      一、劳动者矿工可以辞退吗? 可以辞退但必须要符合条件;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
      一般在劳动合同当中,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时间,但如果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则就不会了。通常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的劳动关系才会终止,也就是说此时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辞职,那要是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


·员工签订合同可否与分公司签?
      员工签订合同可否与分公司签?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并且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


·只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吗
      只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吗社会保险必须要办理。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


·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吗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通过社会劳动获得收入的人。劳动关系是在工作中建立的,那么退休以后呢 ?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那么,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吗(一)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判理由1、《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单位是否可以开除试用期员工
      可以说试用期是劳动者就职时期的一个过渡阶段,很多单位都会认为在试用期内是可以随时辞退员工的,这样就能以较低的人工成本来完成一些不是特别重要的事情。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是否可以开除试用期员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是否可以开除试用期员工 很多用人单位都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在试用期内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不单单损害劳动者的权益,也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法律风险。...


·一、如何解除长期劳动合同?
      一、如何解除长期劳动合同?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不同合同形态的一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


·一、误工费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误工费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