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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物质赔偿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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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物质赔偿包括哪些内容?一般包括未经合法配偶方同意,一方在重婚、同居期间赠予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或无过错方因其配偶重婚、同居所遭受的其他物质损失。《婚姻法》已明确规定了夫妻可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订立协议,那么在有该财产协议的情况下,重婚方或同居方将其自身的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的行为应该是有效的,无过错方无权对该部分赠与财产主张权利。但是如果该赠与行为影响到“夫妻间相互扶养义务”的履行时,无过错方仍可以要求过错配偶方赔偿因其不履行扶养义务而给无过错方所带来的物质损失。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夫妻双方离婚时,是需要对相关损失进行赔偿处理的,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有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结合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认定,以及是否存在离婚过错方来处理,受害方可以根据实际提交相关证据到司法机关来要求对方赔偿。
  
  
  


·国家刑事赔偿程序是什么?
      1、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作出处理决定并给予赔偿。2、刑事赔偿程序只有一种,即赔偿请求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不服,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赔偿的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与复议机关同级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3、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


·国家赔偿法时效补充重新计算的情况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时效补充重新计算的情况是什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赔偿请求人补充有关证明材料的,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材料补充齐全后起算。经审查...


·我国现行离婚政策是什么?
      在生活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要终止婚姻关系,即离婚。离婚作为一种法定关系的结束,我国法律也对离婚这一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我们的我们也对我国法律中关于离婚政策这一方面专门整理了下文的相关知识 一、我国现行离婚政策之离婚法定条件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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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外情后离婚财产分割会照顾无过错方吗?
      一、婚外情后离婚财产分割会照顾无过错方吗? 婚外情导致离婚的财产分割会照顾到无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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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要离婚怎么上诉走流程
      夫妻要离婚怎么上诉走流程 一、夫妻要离婚怎么上诉走流程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一)立案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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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孩子的抚养权是一种与身份关系挂钩的权利,故而是不可以放弃的,因此我们应该理解此种权利为一种法定不可推线的义务。在夫妻双方离婚时,一般都会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若是一方在获得抚养权后死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获得抚养权后死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此时如果另一方对孩子有抚养监护的能力,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该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同时,如果另一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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