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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官司输了律师费由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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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官司输了律师费由谁出?由败诉方出,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判决,那么,就不用申请执行程序。可以省去预交的执行费。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那么,就要涉及到执行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申请人也是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相关费用。二、法院的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如果按2000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你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二)非财产案件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对于离婚财产官司的处理和认定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当事人在请律师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时,可以先行支付律师费,后期可以要求赔偿,对于诉讼费的认定也是一样,当事人应当按照合法的法律适用程序来进行办理。
  
  
  


·一、夫妻一方财产执行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财产执行怎么办? 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 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法院均认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提出异议,认为财产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所有人为自己的。对此,上海高院规定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异议听证审查,并作出适当的财产权属判断;北京高院则规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关于案外人异议的规定处理。 2、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共同名下的 ...


·遗腹子有权就其抚养人受到的侵害主张抚养费赔偿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这一规定较之民法通则的规定最明显之处就是少了“生前”二字。这一规定可以说是...


·7旬老人离婚财产怎么分有哪些原则
      7旬老人离婚财产怎么分有哪些原则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3、照顾无过错方。《民法典》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


·离婚双方共同抚养权是否可行?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债权债务的分配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对于协商无果的情况,可以书写诉状后上诉人们法院。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离婚双方共同抚养权是否可行? 一、抚养权的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


·最标准离婚探视权协议是怎样的
      关于子女的抚养和探视的问题几乎是大多数离婚协议无法逃脱的问题,许多夫妻在这个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引起许多纠纷。实际上,关于子女的抚养和探望,《婚姻法》是有十分明确的规定的,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讲解一下子女探望权,以及为您提供一份最标准离婚探视权协议。 一、子女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涉外民事诉讼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而抚养子女也是父母的义务。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离婚的情况并不在少数,但无论夫妻双方是否离婚,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会消失的,在离婚之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付给子女抚养费。那涉外民事诉讼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涉外民事诉讼适用哪国法律?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


·离婚协议书怎么补办
      什么时候需要补办离婚协议书呢?通常是夫妻将离婚协议书丢了的情况下,此时补办离婚协议书要到办理婚姻登记的部门进行,那到底离婚协议书怎么补办?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怎么补办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


·起诉事实婚姻的案由需要写在起诉状里面吗?
      起诉事实婚姻的案由需要写在起诉状里面吗? 一、起诉事实婚姻的案由需要写在起诉状里面吗? 需要写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事实婚姻案件作出判决的,判决书应该包括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等内容。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离婚财产分割具体方法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双方争议最多的地方就是财产分割问题。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想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如果财产分割之后再发现对方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进行分割,再提起分割请求就存在很大的麻烦。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离婚财产分割具体方法。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


·检察院起诉书能否给被告人家属 有哪些内容
      检察院起诉书能否给被告人家属 有哪些内容当检察院在所有事情经过都调查清楚之后认为被告人有犯罪事实的,检察院会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对于起诉书要按照规定的格式来书写,很多被告人的家属想要拿到检察院起诉书但是不知道检察院起诉书能否给被告人家属,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此问题。一、检察院起诉书能否给予被告人家属起诉书律师是可以给与家属复制的,但案卷内容一般是不能给与家属的。二、书写起诉书注意事项(1)被告人的姓名。应当写清被告人正在使用的正式姓名,...


·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 起诉离婚是怎样调解的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此时必须要先进行调解才行,这是法定的程序,如果没有经过调解就直接作出判决的话,就会构成程序违法。那具体来说起诉离婚是怎样调解的?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 夫妻离婚,按中国人传统习俗,双方能对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的,直接协商离婚,如果双方达不能一致意见的,需要起诉到法院离婚。那么,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起诉前调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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