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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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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处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二、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介绍卖淫主要是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从而让他们之间进行卖淫活动。这类行为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要注意的是,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当然,成立介绍卖淫罪还是需要达到法定的立案标准才行,否则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性质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是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和危害的行为。性质组织犯罪是威胁和危害正常社会秩序的主要因素之一。性质组织的萌生滋长,其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嚣张,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某些国家机关人员对他们的恣意包庇和任意放纵分不开的。此外,国家机关工作...


·挪用资金罪量刑的金额标准是多少?
      挪用资金罪量刑的金额标准是多少?挪用资金罪量刑的金额标准在刑法上有多个层级,比如说如果金额只是在三万元而不到五万块钱的情况下就会被量刑为拘役,而更高超过五万块钱的则会面临量刑六个月的徒刑,如果继续在五万块钱的基础上叠加一万块钱就会随之增加1个月。《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


·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针对社会各种犯罪现象,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刑事诉讼法的存在就是为了降低和防止公民的实施犯罪行为,虽然没有完全防止但是也有了一些明显的效果,所以法律要求公民遵纪守法,那么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缓刑前三个月严管可以改普管吗
      需要经批准。严管转普管是由矫正小组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没有具体的时间,一般和缓刑人员无关。办理应当经矫正小组集体研究,并报司法所负责人批准。社区矫正期间管理定性一般有两种判定方式:一是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执行机构所使用的评估系统,会根据不同人员不同情况进行定性。二是执行机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理方式。《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人数多少认定为犯罪集团
      人数多少认定为犯罪集团 ?一、人数多少认定为犯罪集团 三人以上为了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而组织起来的共同犯罪组织。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 构成犯罪集团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必须是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并有明显的首要分子;②有共同的目的、计划、分工和较固定的组织联系;③犯罪集团组成的目的,一般是为了进行一种或几种需要较多的人或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的重大犯罪活动。 二、犯罪集团与犯罪团伙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集团与犯罪团伙...


·如何对开设赌场罪处罚?
      赌博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也是会构成犯罪的,而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其实也有可能触犯因为《刑法》而构成犯罪,即开设赌场罪。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而司法实务中,又该如何对开设赌场罪处罚?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残疾赔偿金是否可以得到?
      从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看出,司法机关审理的大多数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中都会判处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给另一方当事人,当案件即涉及民事责任由涉及刑事责任时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当事人不一定能得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残疾赔偿金。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该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拘留十天还没批捕是为什么?
      一、拘留十天还没批捕是为什么? 拘留十天还没批捕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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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代理人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关于代理人和辩护人有部分人会认为所代表的含义是一样的,应该说,在有些刑事案件当中只存在着辩护人而不能称之为代理人,如果刑事案件当中还附带着民事诉讼的话,那原告方委托的律师既是辩护人又能称之为代理人。所以下面我们就详细的给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中代理人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中代理人的规定是什么? 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诉讼阶段,不同国家不尽相同,但多数国家允许辩护律师在诉讼的开始阶段即可行使辩护权,也有的国家允许辩护人在...


·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吗?
      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吗?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的,酒精含量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能缓刑,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属于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军人喝酒驾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总参谋部下达通知,要求加强军车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酒后驾车问题,维护军队纪律和形象。总参通知要求从严治军,军人酒后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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