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理赔车险一年可以报销几次?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理赔车险一年可以报销几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车险对于车险报案修车,次数来讲是不会限制的。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车的必要保障,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经济负担,化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投保,将无法上牌、过户、年检,一旦被查处,还会被扣车,并处于双倍保费的处罚!当然了,如果行车记录足够良好,可以享受更优惠的保费。第三者责任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盗抢险是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一定时间(大部分为三个月,人保条款为60天)没有下落的,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予以赔偿,赔偿比例根据车辆使用年数和保养情况评估。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非人为,具有不可预见和不可抗拒的事件,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您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10万元确定。司机和乘客的投保人数一般不超过保险车辆行驶本的核定座位数,保费一般是81元/人。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车辆自身的损失。这是车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之一。花钱不多,却能获得很大的保障。一般说来,对于进口车、国产轿车,如果年份不是太久,或驾驶者技术或驾驶习惯不能对车辆安全提供较高的保障,最好都能买上此险种。若不保这个险种,车辆碰撞后的修理费都得自己掏腰包,那可能就是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费用了。车身划痕损失险车身划痕险通常指人为的、恶意的划痕,比如:车辆停在小区,小孩淘气用锐器将车身油漆划坏,这种情况下如果保了该险种就能得到理赔。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划痕则属车辆损失险的赔付范围。自燃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指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本保险为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保险。玻璃破碎险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不计免赔险办理不计免赔险后,在保险期间内办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合理费用可享受保险公司100%理赔,这是对以上商业险种的一种补充,旨在为车主把风险降低到零。
  只要是您在购车时投保完全,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理赔车险一年可以报销的次数并不受限制,只要是在规定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都可以得到赔偿。
  
  
  


·一、交通事故非医保费用不报销合法吗?
      一、交通事故非医保费用不报销合法吗?交通事故非医保费用不报销是合法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阀》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条款》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在大雨之后浸泡汽车无疑是对主人的巨大损失,是否可以在此时向物业公司索赔取决于具体情况。 1.物业 让我们首先看看物业经理和道路管理者的责任承担比例。 如果车库被洪水淹没,因为业主会向物业公司支付停车费,并与停车场或物业公司建立法律关系以获得有偿停车权利。如果因为物业公司疏忽防范造成车辆损坏,停车场或物业公司应按照中国第374条《民法典》的规定对车辆所有者承担赔...


·社会抚养费不交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般在政策之外生育的有子女的话,那此时就需要按照当地的标准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当然如果是符合规定而超生的子女,则就不用缴纳这个费用。那实践中,应当缴纳但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话会产生一定的后果,究竟社会抚养费不交的后果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


·最新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交通肇事罪可以说是最近几年高发的一个犯罪了,很多时候交通肇事出现了严重的损害后果的,最终往往都是会以交通肇事罪来定罪处罚。而我国除了在《刑法》中对此罪做出了量刑规定外,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下文中本站我们就带来最新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


·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一、 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1、事故经过:___年_月_日,发生了___驾驶___车辆在____________路段和___驾驶...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单具体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单具体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


·新婚姻法 女方出钱买车应该归谁?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随之废止。有时候,家庭的小汽车是由女方购买的,当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闹离婚时,双方得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否则有可能打离婚官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我国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给做出了有关规定。那么,新婚姻法 女方出钱买车应该归谁?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新婚姻法 女方出钱买车应该归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购买汽车的,该汽车属于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


·如果撞坏护栏交强险赔偿吗?
      如果撞坏护栏交强险赔偿吗交强险可以赔偿2000元财产损失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车祸死亡最高赔偿多少
      具体项目有,死亡赔偿金、处理事故人员的误工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事故实际损失费等费用。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城镇可支配收入计算20年;农业户口的按照当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农村纯收入计算20年;被害人居住地的标准高于上述地方标准的按照被害人住所地标准计算。处理事故人员按照实际务工损失计算,最多不超过三人。丧葬费按照当地平均工资计算6个月。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出生后计算18年,按照城镇消费性支出、农业户口按...


·一、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保险赔偿吗?
      一、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保险赔偿吗?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就可以依法的得到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款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阶段,而其具体赔偿数额取决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级别。二、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


·提交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提交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多久?提交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2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视具体情况而有着不同的期限规定:其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其二,下列案件在上述规定的二个月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