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子财产担保担保书怎么写?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车子财产担保担保书怎么写? 一、车子财产担保书是什么
  车子财产担保担保书是指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财产担保的法律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申请人起诉前,法院无法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某项民事权利,其将来是否提起诉讼也是一个不确定状态,一旦发生保全错误,申请人逃避承担责任,将可能使被申请人的财产因此而受到不必要损失。
   二、作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申请人起诉前,法院无法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某项民事权利,其将来是否提起诉讼也是一个不确定状态,一旦发生保全错误,申请人逃避承担责任,将可能使被申请人的财产因此而受到不必要损失。故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依此提供担保。诉讼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的权利义务并未最后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双方争议的民事权利,还未得到判决的认定。因此,仍有错误保全并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故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财产担保。
  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既可以是保证人担保,也可采用实物、现金、有价证券作为担保。申请人通过提供担保,可以防止因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全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
   三、车子财产担保书的格式
   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人为公民,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担保是由案外第三人作保证人的,还应写明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正文:
  写明担保的案由及提供的担保财产。
  (1)案由:写明担保人对何案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2)担保内容:主要写明担保人提供的作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以保证用于赔偿因错误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的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担保人签名,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3)担保日期。
  制作车子财产保全担保书时,应注意:提供担保的担保物的价值或担保的现金额,不应低于被保全财产的价款或金额。
   四、范本
  车子财产担保担保书
  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______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以上内容为我们详细的介绍了车子担保担保书的作用和要点分别什么,同时也告诉了我们怎么做这份担保书,在我们写这份担保书的时候,以一定要事先了解其内容和法律支持的保护内容和对象,或者咨询律师进行了解进一步扩大我们对它的了解,更全面的做好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担保书。


·借车出事故汽车租赁公司和租车人应否担责
      借车出事故汽车租赁公司和租车人应否担责1、租赁公司对于公司所租赁的车辆,都会交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属于该机动车责任一方的,有保险公司来赔付,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赔偿的责任,租车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租赁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2、虽然租车人不是实际的使用人,但是在把车辆借出之后,就因当预见该机动车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对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连带的责任,租车人在把车辆借给他人使用的时候,还需要审核他人是有具有...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肇事者在事故中承担何种比例的责任,是否存在逃逸,是否因其逃逸而致人死亡,是否存在醉驾或者无证驾驶……1、《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最高人民法...


·我国对道路交通管制越来越严格,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处罚越来
      我国对道路交通管制越来越严格,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处罚越来越严重,醉驾行为是受到处罚最严重的行为之一。在道路上醉驾被抓,交警当场就对驾驶人进行血检测试酒精含量,依据酒精含量作出处罚。如果有人对醉驾血检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复检,写醉驾血液复检申请书条件是什么?一、写醉驾血液复检申请书条件是什么?一般醉驾案件如果都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时间间隔已经比较长了,此时是否还有血样保存,复检是否还有效,是个问题。一般在公安的时候,收到通知后,应该尽快...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划分比例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划分比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


·交通事故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怎么赔偿?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支付1、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2、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


·异地违章停车如何处理
      异地违章停车处理方法主要是:一、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二、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朋友,请朋友代办。三、通过邮政代缴违章罚款的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


·一、两个人醉驾出车祸事故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
      一、两个人醉驾出车祸事故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通常情况下是10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迟迟未作出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


·交了罚没款后会坐牢吗?
      交了罚没款后会坐牢吗?交了罚没款后一般不会坐牢,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根据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


·交通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一方如果认为自己受到了损害,要求肇事者赔偿时,很多肇事者为了防止受害者索要高额赔偿,往往就会要求对受害者进行司法鉴定,但是司法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您知道交通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吗?我们下面为您做了详细介绍。 一、交通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


·最新江苏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在交通肇事的情况下,不是必然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还要看实际的情况和造成的损失怎样。而在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后,因为具体所在的省市不同,那么就有可能导致适用的具体量刑不同。接下来,我们以江苏省为例,告诉您现在江苏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