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子首付交了贷款下不来怎么办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买房子首付交了贷款下不来怎么办交了首付后,要是贷款没办下来的解决办法如下:1、支付了首付,签订了贷款合同,如果是贷款额度不足,一般则要现金补足的;2、如果是贷款已经通过了审批,房款只是暂时放不下来,那么即使房主再着急,也只有耐心等待放款,不能“一房二卖”,将房子再卖给他人。3、如果贷款没有通过银行审批,可以通过向亲朋好友借款或者抵押贷款等方式筹齐房款付给房主。但如果无力凑齐房款,就只能解除《购房合同》了。4、在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违约情况要看自己与房主签订的《购房合同》的有关约定。通常来说,假如银行贷款不是由于买方个人原因而无法办理,买房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自己可以和房主协商解除合同,由房主返还自己已付的首付款。5、如果房主认为自己有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必须以《购房合同》的相关约定为依据,否则自己将有权拒绝支付违约金。二、贷款不批是谁违约,能退房吗?在实践中,因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未批准按揭,而导致的违约责任应由谁来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未能办理按揭时,应分清不能办理按揭手续的原因,如因购房者的原因而导致不能买房应由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开发商的原因而导致不能卖房应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均无过错的,因不可归责的事由而导致的可以解除该买卖合同。此时,买卖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对付款方式重新做出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新的协议,造成购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解除购房合同。毕竟很多时候办理按揭贷款都是在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但往往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贷款办不下来的处理,而此时开发商为了自己的利益着想,在购房者无法办理到贷款的情况下,自然会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上交到公司法律部门如何做好审核?
      合同上交到公司法律部门如何做好审核? 公司法务部门承担着为该公司防范风险的重大责任,不管是合同的拟定,公司制度的修订,亦或者是关于法律方面的疑问,都需要公司法务部门的介入,它在公司中处于一个重要的作用,更是一家公司的保护所,那么合同上交到公司法律部门如何做好审核呢? 公司法律部门如何做好审核 公司法务需要对合同法非常熟悉,对公司的常见业务的合同文本有充足的研究和明确的认识,要对合同所涉及到的公司业务知识做到了解,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审...


·强行拉人上车犯罪吗
      看情况:其一、行为人强行拉他人上车,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该行为构成绑架罪,是犯罪行为;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是犯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过节福利费需要交个税吗 一、过节福利费需要交个税吗?
      过节福利费需要交个税吗 一、过节福利费需要交个税吗? 节日发放的各种补贴,福利如果是现金福利和补贴,是需要缴纳个税的,如果是发放的物品福利,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法中免税的福利指的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


·车辆承包协议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车辆承包协议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调动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积极性,加强驾驶员爱护车辆的责任心,充分发挥机动车辆的作用,更好地为发展工副业和农业生产服务,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社员代表会议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机动车辆的型号、吨位及机械状况  ______________...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判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判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支付1、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2、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


·指示交付物权效力什么时候生效
      指示交付物权效力什么时候生效?指示交付物权效力从合同成立时生效,指示交付物权变动的时间是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发生变动。1、合同签订时合同即生效,但是物权并未发生转移,因为物权的变动,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动产应交付。而交付的种类中有一种为指示交付,即所有权人指示第三方交付的行为。所以要在通知了第三方后指示交付完成,此时所有权才转移。2、根据《民法典》第二章第二节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


·一、道路交通事故手续人员伤残评定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手续人员伤残评定有哪些?(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


·交通肇事中赔偿主体应该怎么确定
      交通肇事中赔偿主体应该怎么确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该机动车所有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1、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自身遭受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交通事故的,应雇主作为索赔对象。由雇主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选择雇主或第三人作为索赔对象; 2、雇员驾驶车辆因执行职务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雇员驾驶车辆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受...


·一、交通事故受一点小伤要不要赔偿?
      一、交通事故受一点小伤要不要赔偿? 是需要赔偿的;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


·一、交通事故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年月日时左右,甲方驾驶自驾车(车牌: )在”某地”与乙方发生刮擦事故。由于甲方为新手驾驶,事发当时天黑下雨无光,路况不佳,造成事故发生。事发当时,由于动静较小,甲方不知发生事故,第二天接到交警部门通知,方晓得发生交通事故,甲方立即赶赴医院探望伤者并积极承担责任,配合检查、治疗。经医生诊断乙方为头部轻微创口伤。 甲、乙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