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经营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经营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一)企业与员工既签订劳动合同又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发生争议后企业仅以双方系内部承包关系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并据此认为企业不再承担用工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劳动合同法》第26条对劳动合同无效情形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经营并不能否定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法院经审查认为劳动合同签订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即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拘束力,企业与员工都应依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二)内部承包约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发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7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或者恢复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可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理由。承包协议中另行创设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无效,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系违法解除。
  二、司法审判中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一)劳动关系认定的实质性审查根据2005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可见,劳动关系认定必当考虑的要素包括主体资格、从属性以及工作内容,并且以客观存在的用工事实为审查路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关系是以用工事实为基础或本质特征的法律关系,用工事实的体现和内涵即《通知》第一条关于主体资格、从属性、工作内容的诠释。(二)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审查及举证责任分配根据《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分配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主要在劳动者一方,劳动者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的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给付劳动报酬等事实。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应当提供反证。在劳动者证明以上事实后,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工资的具体数额、是否缴纳了社会保险、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双方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等能够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证据。(三)内部承包关系未改变用工的事实内部承包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达成的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内部承包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承包人是企业的内部成员,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承包方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3、承包人承包经营的资产为企业所有;4、承包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并未改变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承包者的劳动者身份。以上内容就是承包企业的劳动关系需要注意的问题。其实通过阅读完整篇文章,我们不难知道,承包分为内包和外包。所以当然要注意的事项也是有所区别的。但是总的来说就是要注意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一些条款必须要是比较清晰明了的。
  
  
  


·什么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什么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英美法系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大陆法系里面如德国、法国则称为直索制度,直索指“法人在法律上独立性的排除,假设其独立人格不存在情形”其法律概念为: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通过揭开公司法人这层面纱,了解公司法人面纱背后的股东的法律责任。这一制度在《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作了明确规定。这一制度是新公司法的立法亮点之一,和老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


·企业改制资产分配原则要注意哪些内容?
      我们常见的公司企业类型一个是有限责任公司,之所以称之为是有限责任公司,是因为公司中的股东,只要按照自己的认缴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就可以了,所以为有限公司,还有就是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东认购的股份,从而承担责任。那么关于企业改制资产分配原则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企业改制资产分配原则 体企业改制资产分配原则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部分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存在资产流失行为。其主要表现:一是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将部分资产无偿量化为集体股、个人股...


·公司法股东派生诉讼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派生诉讼是什么?现在的公司一般都是股份有限制公司,公司中一般有一个董事会,各个大股东都在这个机构中,公司的重大事项都是靠这一个机构来决策的,那么当公司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董事会如果没有出面,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股东派生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公司法股东派生诉讼吧。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


·离职后已经不在公司加班费还需要支付吗?
      离职后已经不在公司加班费还需要支付吗?离职后已经不在公司加班费还需要支付,离职后一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加班费用。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加班费用属于劳动争议,可在离职后一年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请求加班费用的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用人单位的作息时间通知、考勤记录等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上海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上海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集团公司 1、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2、《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


·中小企业融资的十大方式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十大方式有哪些?一个企业只有资金充足,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很可能陷入经营危机。企业融资是重要的市场行为,如今,随着资本市场的高度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也越来越多,不再局限于银行贷款。那么,中小企业融资的十大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十大方式有哪些?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


·企业可以辞退癌症患者吗?
      企业可以辞退癌症患者吗 在医疗期内是不可以的,如果医疗期已满但是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30天之后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不同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不同是什么1.投资人数和企业财产归属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进行的投资,是一个人的行为,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拥有;合伙企业则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2.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投资,财产和利润归该投资者所有,故其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是由各合伙人出资所形成的,在共同经营中要求共担风险,要...


·公司法人出国补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现在交通是越来越方便了,不仅仅是从一个省份去了,另外一个省份,从一个国家到另外一个国家,都是时间上非常快的,比如说很多大的公司在进行一些跨国交易的时候需要出国,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公司法人出国补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出国补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如果出国办理一些公事的话,那么具体的补助是需要根据公司的章程,或者是公司所规定的内容来进行的,接下来给您介绍的是公司法人不得出国的一...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流程 1、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利于扩大公司的规模,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但必须经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公司增资才能有效并得到法律的确认与保护。 2、根据新《公司法》,公司是否允许增加注册资本及加入新的股东由公司股东会决定。股东会会议上,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表决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行使表决权(如公司章程中无表决权规定的,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


·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应为多少钱?
      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应为多少钱?1、在本市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应当以货币一次性实缴,且不得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2、区(县)政府主导设立、主要为本辖区内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适当降低注册资本要求。3、由一个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由两个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各不低于20%;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