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根据实际情况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可以增加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我国法院判定有关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定理由主要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离婚后,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故,要求增加抚养费大多数情况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若是因为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原来约定支付的孩子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子女实际所需,不能维持孩子的实际生活,这时可以依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增加孩子抚养费。当然,如果是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收入没有明显增加,而对方收入增加较多的情况下,抚养孩子一方追加抚养费的要求,在孩子的实际需要没有增加情况下,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二、如何申请提高抚养费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需要提出合理的理由才行,不能随意的就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这样对另一方来讲就会不公平。而当事人之间要是可以就抚养费的增加协商一致的话,自然是最好的。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此时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其实在诉讼离婚中
      其实在诉讼离婚中,最多的纠纷就是在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判决。但是,如果是未婚分手孩子归谁抚养权的问题,法院又会做出怎样的判决?有哪些法律依据?本站我们带着您看看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相关规定吧。 子女抚养权判归男方的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


·一方出轨离婚小孩怎么判
      一方出轨离婚小孩怎么判主要看孩子的年龄大小。根据我《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2周岁以下孩子判给母亲,2周岁以上的孩子判给母亲和父亲的可能性都很大,主要看哪一方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孩子,妻子有出轨行为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判给父亲的可能性比较大。10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


·一、夫妻间特有财产包括什么?
      一、夫妻间特有财产包括什么?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特有财产包括:1、 一方的婚前财产。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无论是动产、不动产,在婚后均归原财产所有人个人所有。即使离婚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应专属于夫妻个人所有,不能成为共同财产。否则,法律设立赔偿金的意义无法实现。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一规...


·重婚判缓刑后司法局的流程是什么?
      重婚判缓刑后司法局的流程是什么 一、重婚判缓刑后司法局的流程是什么? 缓刑人员需要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


·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般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多半夫妻在离婚事项上面产生了争议,而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而这种情况下,若想要获得有利判决的话,则必须要提供相应证据才行,那到底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


·离婚判决书多久能下来?
      离婚判决书多久能下来? 一、离婚判决书多久能下来? 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受法律保护。判决书是在双方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法解决时,通过法律的权威来强制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因此,在一方拒绝执行时,可以持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


·夫妻诉讼离婚证件都有哪些?
      实践中,夫妻如果想要离婚的话,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协议方式或者诉讼方式。但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离婚,此时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才行,那一般而言诉讼离婚证件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知己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诉讼离婚证件都有哪些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怎么制定的?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怎么制定的? 当代社会是一个注重人权的社会,其中一点就显示为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为了防止一部分的企业劳动用工不履行法定程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以此来规范企业的用人行为,那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怎么制定的呢? 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对劳动条件(工作场所)的卫生要求做出的技术规定,是实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技术规范,是卫生监督和管理的法定依据。本标准第13章、第14章和第15章为推...


·夫妻财产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夫妻婚后财产公证需要注意什么1、婚后财产公证首先需要满足公证的条件。2、婚后财产公证最重要的就是对个人财产的举证及认定,在签订夫妻财产约定时,需要对约定的内容详细审核,避免出现笼统的字句。如若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公证员比较负责任,则一般不会出现什么大的问题,如果公证员的能力或责任心达不到要求,则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婚后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


·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1、具体要看离婚是在法院诉讼调解离婚还是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如属前者可以依据调解书申请执行,后者还需到法院就抚养费进行起诉。 由于法律没有赋予民政部门的离婚协议以强制执行力,你并不能依据离婚协议向民政部门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男女双方到民政部门离婚,就小孩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该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任何一方没有特...


·如果父亲拒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未婚生子其实对自己、对孩子来说都是比较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如果说孩子生下来以后,作为孩子的父亲又不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那么对于孩子的母亲来说就是不公平的,而且男方这么做其实也是违法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如果父亲拒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一、如果父亲拒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起诉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