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少年?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我国建造的所有商品房都属于房屋工程,而这种房屋恰恰是老百姓长期居住的建筑,所以房屋工程至关重要的要素就是质量一定要保证是合格的,只有质量达到标准且有质保期的房屋才能让老百姓购买居住或使用。那么,房屋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少年?房屋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少年?国家规定的房屋工程质量保质期年限是:(一)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二)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三)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综上所述,房屋工程质量保质期在老百姓去购买房屋时签订的买房合同中就会有相关的条款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卖方的房地产公司会直接负责房屋的一切保修工作,而保修期也会在房地产将房屋产权交给户主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如果有这方面的疑问可以在线咨询。
  
  
  


·房屋建筑工程质保期为多久 ?建筑完工以后,各方面的基础设施
      房屋建筑工程质保期为多久 ?建筑完工以后,各方面的基础设施都需要有一个质保期,不能说还没用多久就出现了什么问题,这样的话对广大市民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为了规范各建筑工程的质保期,我国特制定了质保期的标准,不达标准的话,是不会让使用的。对于房屋建筑工程质保期为多久的问题,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屋建筑工程质保期为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


·申请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书是由认定部门作出的,其中会记载着具体的认定结果,但在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此时显然阶段不同,也就不会出现工伤认定书。所以,现实中有的人问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其实也就是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写《某某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 ...


·施工合同组成内容包括什么
      施工合同组成内容包括什么《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2、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


·眼睛工伤九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相信在生活当中,您都体验过黑暗给自身带来的恐惧,因此我们才能够更加体会到光明对您的重要性。所以说在生活当中,对于自己的眼睛,您一定要注意保养,适当的缓解眼睛疲劳,对自己的眼睛都是有好处。如果眼睛遇到工伤的话,要及时的去做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眼睛工伤九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眼睛工伤九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九级: 1)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


·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的流程
      我们经常到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和问题,当我们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如何才能获得了自己应得的利益呢?相信很多人都很关心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的问题,今天就由我们来向您介绍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发放与补偿金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工资发放 1、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工资应当在办理完辞职交接手续后立即支付。 2、如公司工资核算需要时间的,应在核算完后立即支付。员工同意延期支付的,可以延期支...


·工作过程中中暑属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
      工作过程中中暑属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中暑属于工伤保险范围,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


·公司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孕妇怎么赔偿
      公司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孕妇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你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你赔偿金,按照你满三年不满三年半的工龄支付你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一)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


·工程居间合同人权利及其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居间合同人权利及其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造假的工人怎么判刑?
      根据法律规定造假的工人怎么判刑?根据法律规定造假的工人应当根据其所触犯的具体刑事方面的罪名来进行不同的定罪量刑,通常是按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罪定罪量刑。依其销售金额定其刑事责任:1、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


·围堰工程质量问题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围堰工程质量问题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相信我国公民对于围堰工程并不陌生,围堰工程目前在我国各省市的一些基础建设当中,其实运用到的也是非常多的。因此,如果围堰工程的工程质量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其实也会带来一些后续不必要的麻烦,尤其对于建筑方和开发商来说,有可能需要重新返修。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围堰工程质量问题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一、围堰工程质量问题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


·云南保山去哪里工伤鉴定?
      很动人在工作中会意外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后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及工伤鉴定,鉴定结论下达后向工作单位提起工伤赔偿,以保障当事人的人身利益。很多人不知道保山市怎样做工伤鉴定。那么,云南保山去哪里工伤鉴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解答您疑惑。 一、保山市去哪里做工伤鉴定 员工需要到市政服务中心向保山市县级或者县级以上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委员会成员安排鉴定时间和鉴定机构地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