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也是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户口所在地与实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以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经常居住地是指到起诉止,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如果被告在国外,或被告正在服刑,原告只需在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另外,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
  
  二、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是否准予解除夫妻关系的基本原则。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也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的、根本的法定标准。
  
  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法院不必然判决你们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不是法定的可以判离的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但是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以下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依法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协议离婚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诉讼离婚则很显然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但由于我国的法院众多,因而有的人就搞不清楚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上文中已经就这样的问题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起诉离婚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我国法律中规定,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需要以书面的离婚起诉书来提出申请,当然也是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书写的,这样不容易遗漏诉讼请求。那么此时起诉离婚如何写离婚起诉书?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


·离婚孩子能轮流抚养么 可以轮流抚养孩子吗?
      离婚孩子能轮流抚养么 可以轮流抚养孩子吗?为避免因为父母离婚导致孩子得不到另一方的关爱,有的离婚夫妻会协商双方轮流来抚养孩子,这样就可以让孩子跟父母亲双方都有相处生活的机会。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离婚孩子能轮流抚养么?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孩子能轮流抚养么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子女只随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较多地随一方共同生活。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深化,近来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争抢抚养独生子女情况非常多,于是出现了由父...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孩子才一岁能判给女方吗?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孩子才一岁能判给女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


·分居两年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诉讼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因此夫妻双方都出庭有利于法院了解事实,公正审判。但是也有被告人故意不出庭的情况发生,那么分居两年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怎么办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分居两年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当被告不出庭参加案件审理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被告故意回避,拒不配合,原告应当法院提...


·法院对单方面离婚财产怎样判?
      法院对单方面离婚财产怎样判? 财产分配: 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


·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1、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


·协议离婚后可以告对方重婚吗?
      协议离婚后可以告对方重婚吗 一、协议离婚后可以告对方重婚吗? 可以的,按刑事法律规定,重婚罪的追溯时效期是5年。所以离婚后5年内都可以起诉对方。 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你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喻本案中你说的离婚前他是和人家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2、可以起诉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中规定无过错方作...


·打离婚官司注意哪些方面
      要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话,此时为替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这就要求当事人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多注意其中的一些方面,这样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或者争取也是有帮助的。那到底打离婚官司注意哪些方面?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 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其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 其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对以上三个焦点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直接到...


·起诉离婚是在哪里起诉才好
      我们都知道,要告谁,就去谁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但是有时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因为各种条件限制,没办法去另一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到底起诉离婚是在哪里起诉才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是在哪里起诉才好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离婚夫妻在因为孩子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的时候,此时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同时法院也会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具体涉及到打抚养权官司的时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证据了。那么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


·离婚后变更子女监护权的条件有哪些
      通常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未成年子女跟随其中一方生活,此时该方获得了抚养权的同时,也是享有法定的监护权的。对于这个监护权,其实在离婚后也是可以具体变更子女监护权的。那到底离婚后变更子女监护权的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变更子女监护权的条件有哪些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3、由于失去监护人。 二、变更子女监护权程序 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审理,生父母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