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修建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房屋在修建完毕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范进行验收,继而会选定装修单位,然后按照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拟定确切的合同,在双方签署合同之后,该合同会对双方发生约束力。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汛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以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得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_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_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蔌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 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作为奖励。
  
  在不知道该会如何拟定房屋装修合同时,可以按照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拟定确切合同,但是,若不了解法律知识,建议聘请律师,由律师拟定,才能使得自己的财产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也能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办理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工伤理赔所需材料如下: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3.假肢、义眼、镶牙和代步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4.职工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工程预验收和初验收对区别是什么
      1.验收组织方不同: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初步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2.目的不同:预验收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初步验收其含义是施工单位完成其承建的单项(单位)工程后,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检验,基本同预验收。全部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综合验收,包括土...


·工程承包合同样本是什么?
      工程承包合同样本是什么? 合同是我们现代选择合作首选的方式,因为签署合同之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保障我们自身权益。合同内一定要注明双方签署合同后的责任义务,在协商好确认无误后方可签署,合同如何写是您的烦恼。下面我们来看看,工程承包合同样本是什么? 工程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单位可以扣除女员工怀孕期间请假工资吗?
      单位可以扣除女员工怀孕期间请假工资吗?1、怀孕期间请假单位不得扣除工资,但是员工在怀孕期间未为单位提供劳动,员工请假是按照正常员工请假,单位是不需要为员工支付请假期间的工资的。但是单位不得以此扣除员工以往工资。2、员工怀孕期间一直请假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有相关的生产工资计算的,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依然是需要工资的具体的发放,通常情况下应当履行相关的请假的手续,如果说工龄不满两年的话,是按照本人工资60%的比例来进行一个请假工资发放。二、女工...


·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期限、工资待遇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事先拟制好的格式合同,那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法议网小编为您详细的解答。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


·法律中对工程建设资质的等级标准如何规定?
      法律中对工程建设资质的等级标准如何规定? 一项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作为主要负责人,应该对工程建设资质的等级标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更好的对自己的工程建设有更大 的帮助。在法律上,对这类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对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说明。我们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要对这些知识进行了解。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


·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如何避免施工方拖欠工程款?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行业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兴起,由于其高回报性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建筑行业。可是拖欠工程款的事也是屡见不鲜,严重地影响了施工方的施工积极性。可是既然问题出现就只好找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遇到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呢?如何避免施工方拖欠工程款呢?我们这就为您解答。 一、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


·工程质量问题坐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坐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


·公司辞退员工一个月通知吗?
      公司辞退员工一个月通知吗? 一、公司辞退员工一个月通知吗? 公司辞退员工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但如果对于辞退了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那么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的,要视具体情况来确定单位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


·与劳动教养人员结婚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中已经实际取消了劳动教养的说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被劳动教养的人。而此时,他们的人身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于是有的人就在咨询究竟可以与劳动教养人员结婚吗?下面我们告诉你答案。 一、劳动教养人员能否结婚? 劳动教养人员是指违反法纪但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劳动教养是我国对这些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劳动教养一贯实行劳动生产与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为了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劳动教养人员,对于劳动教养人...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时限
      

  1.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结束前对其主张完成举证。
  2.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届满前提出。
  4.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举证,经仲裁委员会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时限,但延长时限最多不得超过7日。
  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