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设赌场罪金额界限是怎样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您都知道在我国的法律当中对于开设赌场和聚众赌博这两种不同的行为是有不一样的处罚的,一般来说聚众赌博的社会危害性要稍微的少一点,所以说聚众赌博的处罚要轻一些,而且涉案的金额也要稍微的少一点点,而开设赌场罪和其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那么开设赌场罪金额界限是怎样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开设赌场罪金额界限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三条 [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第四十四条? [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二、构成要件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4、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一般来说如果涉案金额高于五千元,二千参与人数大于三人的时候就可以以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当然这也是开设赌场罪的起刑点,如果说涉案金额达到五万元的话,或者是涉案人数达到二十人以上的话,那么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了。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不适用缓刑的情况有什么?
      1、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2)不具有悔罪表现的;(3)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4)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实施行贿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因行贿受过行政...


·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怎么处罚?
      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怎么处罚?过时犯罪存在结果加重犯,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1. 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2.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3.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加重结果一般是过失的,但是个别也有故意的,如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从表面上看,结果加重犯又构成了伤害、杀人、毁坏财物等罪,但是法律上认为是其基本罪行导致的结果,不作为独立犯罪评价,而是作为基本罪行的加重刑罚的后果,不数罪并罚。而...


·诈骗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做?
      诈骗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做?生活中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受害者往往在被诈骗后才幡然醒悟,报案并要求追回财物损失。但是在公安机关破案后,犯罪嫌疑人往往无法退回诈骗的财物,而公安机关是否能对犯罪嫌疑人的非诈骗财物进行追索、诈骗案是否能提起诈骗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大众关注的焦点。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诈骗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做一、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受害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受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醉驾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行为之一,被认定醉酒驾驶的犯
      醉驾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行为之一,被认定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不但会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还会被吊销驾照、判处罚金等。但是仍然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付出代价。园区十中严建兵醉驾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园区十中严建兵醉驾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


·刑事诉讼法口头传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传唤也是只有我国公检法机关,对和案件相关的人员才可以实施的一种权利。在正常情况下,公检法机关是没有权利对我国普通公民随意的进行传唤的,即使要传唤,一般都会出具传唤证以后,我国公民才会进行配合的。但是有些特定情况下也会实施口头传唤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刑事诉讼法口头传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口头传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符合法律规定的口头传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现场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 2、人民警察应...


·新刑法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国家在不断地发展,法律也在不断地完善,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进行了部分的修改,其中对严重贪污腐败案件设立了终身监禁的刑法执行手段,它并不是所有的贪腐案件都适用于终身监禁,我们和您一起了解一下新刑法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一、新刑法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


·刑事抗诉量刑是否有可能会加重
      一、刑事抗诉量刑是否有可能会加重? 有可能加刑。《 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 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刑事诉讼法》第181条所指...


·刑诉中酌定不起诉情形包括什么
      刑诉中酌定不起诉情形包括什么《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二、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


·未成年人犯哪些罪需要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哪些罪需要负刑事责任1.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已满16周岁的人,应对任何犯罪负刑事责任;2.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对于其中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


·污水超标排放处罚拘留部门是哪个部门
      污水超标排放处罚拘留部门是哪个部门 一、污水超标排放处罚拘留部门是哪个部门? 污水超标排放的拘留部门是公安机关,但污水超标排放不构成犯罪的不会被行政拘留,应该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


·单位行贿罪怎么处罚判刑
      一、单位行贿罪怎么处罚判刑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