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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违约金要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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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交易中违约金要如何约定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有些问题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但是影响了一方的权益,至少给对方造成日期的延误。从合同约定的角度讲,应该对合同履行的所有细节进行约定,并约定出现某种违约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按英美法的分类,违约分为根本违约与一般违约,根本违约指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比如买方签订合同后放弃购买房屋或卖方签订合同后不售房屋,都属于根本违约。一般违约指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但不足以影响合同的目的,比如比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迟付了3天,比如比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晚交了7天,这类情况都属于一般违约。对于根本违约可这样约定: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不出售该房屋,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据本合同请求法院强制履行;若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不出售房屋”是指甲方主观不出售该房屋或以实际行动表示不出售该房屋,如将房屋售与他人、不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超过一个月或拒绝交付房屋超过一个月的。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不购买该房屋,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据本合同请求法院强制履行,若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不购买房屋”是指乙方主观不购买该房屋或以实际行动表示不购买该房屋,如拒绝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在具备公证提存条件后不办理公证提存手续、不支付购房款,以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不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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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手房买卖违约金怎么约定
  有些合同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附生效条件的,但在合同生效前,买卖双方可能已经履行了一部分合同义务,对这种情况在合同中可这样约定:本合同生效前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定金。若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本合同生效前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购房定金。若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合同中的一般违约行为可以参照根本违约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递减,比如约定总房价款1%-5%的违约金,再比如对于延期付款或延期交房可以按照总房价款的每日万分之3承担违约责任,直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为止。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买房的过程中,事先约定违约金是一种正确的做法,因为一旦约定了相应的违约金,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就有了一定的索赔标准。但同时,您还要注意的是,对违约金的约定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到此,如果您仍不知道该怎么约定违约金的话,建议您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交通事故抚养费定义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交通工具的不断发展,给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候需要付交通事故抚养费。那么,交通事故抚养费定义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交通事故抚养费定义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我国法律对交通事故抚养费如何规定的 《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1、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一、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一、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算。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二、相关法律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事件频繁发生,并且对受害者的家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事件频繁发生,并且对受害者的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肇事者由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也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当然,如果惨剧已经发生,受害者家属就应该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有所了解。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 一、处理流程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一审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


·一、交通事故致残调解好还是起诉好?
      一、交通事故致残调解好还是起诉好?如果调解可以达到自己的满意就不需要起诉,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的情况还要看交通事故是否严重。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用于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


·交通事故同责有误工费赔偿吗?
      交通事故同责有误工费赔偿吗 同责是没有相关赔偿的,只能看保险公司是否会不会进行赔偿。如果是确定的责任分配比例的话。按照责任比例赔偿。 二、交通事故具体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为: 1、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2、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


·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几年?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交通设备也在不断的更新,如今交通工具变得越来越快,高铁、飞机等都是快捷的交通工具。而这些交通工具如果被破坏就会直接造成大量的人身安全问题,后果极其严重,因此在法规中对破坏交通设施者有严厉的惩罚,那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几年?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 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该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的义务。 (二)评估的时限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三款规...


·遇到意外人身伤害赔偿 交强险有什么规定吗
      交强险也就是所谓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和商业险就是我国机动车(汽车)的两种基本保险。之所以被称作交强险,也是因为这种保险是强制购买的。那么,关于遇到意外人身伤害赔偿 交强险有什么规定吗?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2、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3、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


·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有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有赔偿项目有哪些? 1、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


·醉驾无交通事故一般多久才能结案?
      醉驾无交通事故一般多久才能结案?酒驾处罚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酒驾处罚第二步:通知拿验血报告(交300元验血费)。根血液酒精含量定性,小于80/mg的为酒驾,处罚结果:掉扣驾证六个月,罚金2000元。酒精含量大于80/mg的为醉驾,处罚结果:掉销驾证,五年禁考驾证,由交警移交检察法,提起公诉。酒驾处罚第三步: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需交10000元保证金)。由派出所指定办理GPS手机号,并保持随打随接...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逃逸案件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但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呢?交通肇事逃逸应具备的条件:第一,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是否包括刑事和民事责任,认识不一,我们倾向仅仅是刑事责任);第三,已经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只有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否则,认定当事人离开事故现场就是逃逸难免过于严格,同时于法无据,于情不合。在上述案例二中何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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