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在我国,夫妻离婚的方式主要是两种,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而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规定的离婚条件是不同的。那到底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是什么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
  
  诉讼离婚的条件,即单方要求离婚的,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在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在了解法定离婚条件之前,我们要先搞清楚当事人是通过哪种方式来办理离婚的。方式不同,那么实际需要满足的离婚条件也就是不一样的。上文中,已经区分了不同的离婚方式为您进行了讲解,要是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周口律师。
  
  


·有抚养权拒绝抚养怎么变更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一直以来是很多人去处理的事情,因为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长,也就意味着离婚时候出现的问题也在不断的增加,有时候我们会遇到离婚的时候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不去抚养给孩子的成长带来影响,那有抚养权拒绝抚养怎么变更抚养权?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有抚养权拒绝抚养怎么变更抚养权? 双方协商一致签字即可,可以到公证处公证 ,也可以去法院解决。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处理办法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探望权的限制
      依据《民法典》第1086条第3款的规定,夫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的探望权,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能被加以限制。这种特殊情况主要是指探望有可能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如父母一方患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有吸毒等行为或对子女有暴力行为、骚扰子女的行为等。并且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


·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 协议离婚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了。那么此时,当事人应该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诉讼呢?这是让很多人搞不清楚的事情,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


·怎样构成事实婚姻的行为?
      怎样构成事实婚姻的行为?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一、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赔偿与一般赔偿区别 离婚损害赔偿虽然可以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四个构成要件进行分析,...


·一、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
      一、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 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均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与抚养权无关。所以是可以不一致的。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 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


·离婚法律子女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法律子女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 过多的心理恐慌。离婚父母,在离婚时,不能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该怎么办?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该怎么办? 1、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 (1)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由于在现实中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法律和社会公力不必过多干预...


·重婚赔偿300万法院会支持吗
      重婚赔偿300万法院会支持吗?婚赔偿300万的诉求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对于重婚行为,赔偿金额可以参考以下:一般情况多判300-5000元,较为严重点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在我国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赔偿标准,实践中往往都是根据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这个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的。具体可以参考的因素如下: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


·卖家不将户口迁走,怎么办
      1. 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同意成交以后,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的名下,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产权过户是与房款支付同时进行的。而上户口则并不在这一过程之内,所以常常在交易过程当中被忽略。买二手房并在此落户,需要在买方拥有了房产证后才能进行处理。而由于办证部门和户籍部门不属一个职能部门,所以房屋过户、拿到房产证并不意味着户口就跟着迁过来了。再者,派出所不会在房屋交易之后主动找上门来要求迁户口。“因此,如果双方都不留意...


·宣告婚姻无效是诉讼程序当事人以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
      宣告婚姻无效是诉讼程序当事人以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非诉案件一般指的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已生效的行政行为,因为行政相对人,一般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在一定时间内执行,也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而该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的时候,到法院去申请执行。执行前,法院要对起合法性进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