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主要构件的工程质量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主要构件的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主要是针对我国建筑领域的一个强制性的要求,由国家直接设立的用来管理建设行业的相关主管单位,其下属的各种分支机构会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对工程质量的主要构件依次进行检验。建筑行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每天的工作就包括配合检验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所以对于主要构件的工程质量也早就已经再熟悉不过了。
  
  一、主要构件的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
  
  建筑构件是指构成建筑物各个要素。如果把建筑物看成是一个产品,那建筑构件就是指这个产品当中的零件。建筑物当中的构件主要有:楼(屋)面、墙体、柱子、基础等。其与结构构件的概念不尽相同,结构构件是构成结构受力骨架的要素,当然也包括梁、板、墙体、柱子、基础等,但它一般是按照构件的受力特征划分的,分为受弯构件、受压构件、受拉构件、受扭构件、压弯构件等。
  
  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主体结构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主体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工程主体实体是否与设计图纸及变更一致,进行认可。
  
  5、有完整的主体结构工程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验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工程验收通知书
  
  2、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砼强度验收记录
  
  6、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三)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简单来说,主要构件的工程质量就是指组成整个工程的的一些基本构件,这些主要的构件,在设计和修建的时候有着很多专业上的要求。比如建筑物的受压构件,建筑物将来竣工以后在使用的过程当中所要承受的人体重量而其他方面的压力,都应该是符合当初设计上的要求的,这个除非是业界的专业人士才懂得对相关构件的设计和修建的。
  
  


·工伤假工资是全额发放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假不超过12个月的,是全额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常州劳动关系与争议处理方式有哪些?
      现在绝大部分常州市的企业都会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可是还有那么一小部分,出于各种原因不和职工签署合同。如果企业没有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后期发生劳动争议后,职工首先得确定劳动关系,那么常州劳动关系与争议处理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广大常州市民做个介绍。 一、常州劳动关系与争议处理方式有哪些? 解决劳动争议主要适用的途径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这些途径,各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和效力。 1、和解指争议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通过协商在法...


·公司一般要给员工买哪些保险
      公司一般要给员工买哪些保险企业员工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参购买房公积金)。二、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吗?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义务。具体法律依据如下:《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


·劳动合同法开除的具体情形
      在参加工作后,有很多职工都害怕被企业开除。开除就是指员工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及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 并且还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后果,就往往面临着开除的后果。为了避免自己被企业开除,您应该了解劳动合同法开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开除的概念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实际上,企业通常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惩前毖后,治病救...


·申请工伤认定复议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工伤认定复议的材料有哪些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所需资料: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复印件、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员工提交新的证据材料(支持员工本人观点的,且之前工伤认定时未提供的材料);若是由单位申请行政复议,还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一、次责误工费如何计算?
      一、次责误工费如何计算?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误工费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2、根据你的描述,交警判定为主次责任,那么双方均有赔偿义务,是按照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


·工伤伤残鉴定如何主张赔偿?
      劳动者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自己受到工伤伤害后,总感觉投诉无门,自己默默承受着病痛并承受着巨大的精神以及经济压力。我们要提醒您,我国非常重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旦遭受到工伤伤害 ,一定要积极争取自身权益。那么,工伤伤残鉴定如何主张赔偿?小面由我们为您整理相关内容。 一、工伤认定程序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十分重要,如果建筑物发生倒塌或者爆炸等事故,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巨大伤害。发包人为了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会收取承包人质保金,等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建设再予以返还,这一措施对于保证建设工程安全有很大的作用,那么下文会对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详细回答。 一、质保金的定义 1、保证金的含义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


·工伤认定一般多长时间做出结果
      公民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同时在受理了相关认定之后,也是需要在法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果才行。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工伤认定一般多长时间做出结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一般多长时间做出结果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


·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误工费就是指当我们在生活中遭受意外事故受伤时,负有赔偿责任者应向受害人支付因无法进行劳动而损失的收入。虽然我国咋法律中规定了多种保护受害人获得救济的权利内容。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误工费的实际赔偿却不尽人意。受害人应当了解关于误工费的知识,那么,当我们申请误工费赔偿时,需要什么材料呢?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试用期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二、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通常上,老板跟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付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