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可以作为债的主体?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债券是债权债务的凭证,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是一种重要的金融手段和工具,如果我们想要购买债券的话,这时候就需要了解一下什么可以作为债的主体?简单来说就是债券的种类有哪几种?以下由我们来告诉您,希望对您有帮助。
  什么可以作为债的主体?
  本法规定的公司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 司,本条对这两种公司作为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其范围的 规定是不同的。具体来讲,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均可以成为
  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不是所有的公 司都可以成为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有限责任公司中仅有国 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
  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可以成为公司债券的发行主 体。本条作出这种区别规定的原因是:一、公司发行债券是一种向社会的举债行为,这种债务 也同其他债务一样存在不能偿还的风险。因此,为保护认购
  人的利益,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并且应当公开 全部财产状况,使认购人可以依据准确的信息自主地作出判 断。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有众多的股东,资本规模比较
  大,具有偿债的基本实力。同时,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 必须定期公开,所以本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券。这也是国外公司法的通行规范。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经营规模有限,其财务 状况封闭,不对外公开。所以,国外一般不允许有限责任公
  司发行公司债券。基于同样理由,本条没有规定所有的有限 责任公司都可以发行公司债券。但是考虑到我国不少国有企 业具有很大的规模并且已经发行过债券,具有较好的偿债能
  力。因此,本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 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 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券。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也适应我国实际经济生活的需要。
  什么可以作为债的主体这个问题基本向您介绍完毕,一般来说公司债券风险要高于国家债券和金融债券,如果您有需要购买请谨慎小心。为了避免您的经济损失,在购买债券的前期,希望您能先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
  
  
  


·借条签章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借条签章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有借条但是对方不还钱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债务。具体程序如下: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二、没...


·有凭证打了借条不还怎么办?
      有凭证打了借条不还怎么办?有凭证打了借条不还可以携带借条直接到法院来进行起诉,在这种情况之下,有证据证明存在借款事实,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有凭证打借条不下款在法律上即代表两人之间的借款未生效,如果借款人打了借条并交给出借人后,出借人没有按约定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的,借款人应当立即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条或撕毁借条,协商不成的,即时报警,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二、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规定:第六...


·什么票据可以拒绝付款
      1.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3.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4.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支付结算办法第三十八条?票据债务人对下列情况的持票人可以拒绝付款: (一)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 (二)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三)对明知有欺诈...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统称存单质押贷款) 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


·如果欠款人法院也联系不上该怎么办
      如果被告地址不祥查找不到或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公告期为两个月,被告的答辩期间为十五日。开庭以后被告不到的话还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不能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的,可以由法院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并且,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已经送达被告。公告期满后,法院就可以在公告所确定的开庭日期进行缺席审...


·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吗 一、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吗?
      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吗 一、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吗? 债务人可以要求提前履行债务,但应当按实际借款的期间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解决?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解决? 一、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解决 1、处理纠纷,提供证据很重要。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有36%的限制。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36%(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


·被告欠钱躲藏不还怎么办?
      被告欠钱躲藏不还怎么办? 一、被告欠钱躲藏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债务人躲起来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债务人名下的财产,若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提交诉状,以及借款证据等材料。 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若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


·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一、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不断,出现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办法如下: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2、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与民间借贷 1、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私募基金是一种特殊的企业间借贷,这种借贷关系因其投资于证券领域而具有特殊的性质。 对这些数量巨大的私募基金,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证券市场上类似“中科崩盘”的事件还可能重演。而要有效监管,首要的的办法是,...


·夫妻个人债务不得执行共同财产吗?
      夫妻个人债务不得执行共同财产吗?1、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进行了约定,由一方负担,并告知债权人的,不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未告知债权人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2、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不论财产归谁所有,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财产仍得以执行,共同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履行义务的,夫妻双方均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3、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前,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对共同债务仍应以原夫妻共同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