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拖欠工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拖欠工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一、拖欠工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农民工是属于法律援助的对象,涉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伤事故、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金的购买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案件均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并可得到以下形式的法律援助:免费法律咨询;免费代写法律文书;免费代理诉讼;免费提供公证证明;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时,需要向援助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簿等复印件;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及办理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公民就本条例第十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农民工工资拖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只要企业单位拖欠工资,职员就可以向当地的有关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的请求,但是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只要满足了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聘请律师处理诉讼事宜就不需要支付律师费。
  
  
  
  
  


·辞职后暂时不打算找新工作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公民也越来越关注自己的利益得失。其中最让人关注的就是各个公司的的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我国法律对于五险一金的说明也非常的全面。可以说,一个公司最为复杂的环节就是五险一金的缴纳。那么我国的公司员工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暂时不打算找新工作? 一、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暂时不打算找新工作 (一)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


·一、劳动合同的薪资如何填写?
      一、劳动合同的薪资如何填写? 劳动合同中工资数额按双方约定如实填写。如果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为避免发生纠纷,应该一一写明。 如果劳动合同中对于工资数额未做详细的约定,双方可以补充签订薪资确认单或薪资构成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有同样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


·工伤认定举证回复函是怎样的?
      职工因工受伤的,应该委托单位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来说,当地区县的劳动局负责进行工伤认定。对于有争议的工伤认定,当地的劳动局会将其向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提出请示,上级机关受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回复,那么,工伤认定举证回复函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工伤认定举证回复函是怎样的?某某省劳动和保障厅关于工伤认定举证等有关问题的复函某某市劳动保障局:你局《关于对某某区某某塑胶厂员工侯某某所受伤害应如何认定的请示》悉。经研究,...


·最新酒店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最新酒店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酒店营业前需要根据自己酒店的风格进行重新的装修,这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大多数酒店经营者都将这一工作承包给其他人做。在发包给他人进行装修时,由于工程本来就很复杂,因此事前通过合同进行详细的约定就是极为重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酒店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供您学习。 酒店装修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


·岗位调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岗位调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公司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同时,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吗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吗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2)用人...


·被公司辞退多久可以拿到工资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 一、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主控项目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湿润。 (2)一般抹灰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抹灰层与基层之间的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 2)一般项目 (1)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


·劳动合同期限内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劳动合同期未满
      劳动合同期限内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劳动合同期未满,员工辞职除和用人单位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未满需要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外,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员工提出离职通常有如下情况:1、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3、用人单...


·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有哪些
      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有哪些1、不按时上下班、考勤打卡。2、提前下班早退离开工作岗位的。3、工间休息工间操超过规定的休息、做操时间的。4、上班时间内作私活的。5、在班不在岗,脱离自己应在岗位的。6、请霸王假,未经许可自行次日不到岗工作的。7、酒后上岗、值班中饮酒。8、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作为劳动者遵守劳动纪律,是自己的本分事。合理的权益应当有自我保护意识,合理的权益维护也须遵循一定程序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形成一种人人遵守的公...


·建设工程的发包是整个建筑工程开始的第一步,不过如果说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的发包是整个建筑工程开始的第一步,不过如果说建设工程的发包只是虚有其表的话,那么修建出来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将很难得到保障。而且现在建筑工程的造价也是比较高的,很难说会存在怎样的违法行为,所以国家针对工程的发包问题专门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建设工程发包应遵循哪些行为规范? 一、建设工程发包应遵循哪些行为规范? 1、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合格的承包人; 2、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