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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表人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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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犯罪对于您来说可能是比较熟悉的,这也就意味着您对于单位犯罪并不太了解。实际上,在单位犯罪当中存在着一个诉讼代表人的概念,对于这个概念是非常专业的。因此,许多人都想要亲戚的了解一下诉讼代表人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诉讼代表人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代表人与民事诉讼代表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刑事诉讼代表人是特指在单位犯罪诉讼中,为维护单位合法权益参与诉讼活动的自然人,在诉讼地位中不属于代理人也不属于辩护人(可代表单位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属于我国刑事诉讼中一个特有的法律概念。现行司法解释把犯罪单位诉讼代表人的确定与选择的权力都交给了检察院(让单位提出人选再由检察院认定)。诉讼代表是否充分发挥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有待商榷。诉讼代表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诉讼代表不出庭的后果:诉讼代表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二、《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于诉讼代表人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单位犯罪案件,除依照本解释第一百八十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当审查起诉书是否列明被告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需要人民检察院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第二百七十九条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第二百八十条 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二)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第二百八十一条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开庭时,诉讼代表人席位置于审判台前左侧,与辩护人席并列。首先在这里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诉讼代表人他是在单位犯罪当中独特的一个法律概念,他和代理人以及辩护人的概念都是不一样的。除此之外我们将关于诉讼代表人的规定在文中都给您列举了。
  
  
  


·虚假诉讼罪行为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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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抗诉图中规定的抗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抗诉图中规定的抗诉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抗诉图中规定的抗诉需要遵守提出上诉→原审人民法院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通知受理结果的流程,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给对方当事人。 二、刑事案件上诉后允许撤回吗 上诉的撤回,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裁判前,上诉人申...


·保险诈骗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保险诈骗罪既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保险制度。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或者被保险时可能发生的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商业保险行为是指保险人死亡、伤残、患病或者达到合同规定的年龄、期限,应当承担支付保险费责任的行为。保险制度是保证经济生活的稳定和特定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这种犯罪的对象是保险金。保险金又称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行为人诈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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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要是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或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的话,则此时会构成教唆犯,按照我国的规定,就要实际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了。那到底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所谓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指教唆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所占的地位和它的实际危害,即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教唆的...


·一、诽谤犯罪报案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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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规定玩忽职守罪是多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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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因素包括哪些?
      一、未成年犯罪因素包括哪些? (一)自身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这里谈的“自身原因”是内因,后面要谈的家庭、学校、社会原因,是外因。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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