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地板砖购销合同范本具体有哪些要点?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地板砖购销合同范本具体有哪些要点? 地板砖购销合同
  供方: 简称 (乙方)
  需方: 简称 (甲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地砖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交货地点:
  3、产品名称、产品色泽、出厂地、规格材质、数量价格、使用品牌:地砖颜色应与留存在甲方的样砖一致。
  4、技术标准:质量执行 GB/T4100-2006 标准;随货送产品质证书两份。
  二、供货、运输与生产方式
  1、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负责将外墙面砖交到甲方 工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供货时间:
  3、生产方式:按甲方要求的数量生产。
  三、验收
  1、验收标准:按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双方封存样品验收。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合同总价约¥ 元(大写: 元整)。最终以甲方指定的各施工单位收货人员实际签收并验收合格的地砖面积结算(交货前的损耗由乙方承担,本产品运输损耗已综合考虑进入合同单价中,不再另行收取此费。甲方签收送货单前,按国家规定的损耗超过3%由供方承担,甲方签收送货单后的一切损耗由甲方承担。)
  2、付款方式:供方出具合同价款的全额票据,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即支付合同总额的 %的预付款,即¥ 元(大写: 元整)。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委托公司工作人员代表甲方负责执行合同履行。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
  2、乙方责任指派为乙方供货代表,有权代表乙方负责执行合同履行。按照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服务及配合工作。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照合同中要求的时间进行供货,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供货日期;逾期天数累计超过 十天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仍然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本批货总价的10%的违约金。
   2、如甲方发现乙方所使用材料品牌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有义务进行更换,同时应按合同总价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验收和检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无法定或合同约定事由甲方若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货款,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时间5天以上的则属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双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法定原因以及合同约定外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因素是指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社会动乱、暴乱及国家法律法规的重大变化),应及时通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5%的违约金。
   七、其它约定事项: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执行或由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综上所述,消费者在采购地板砖的时候,要细心阅读购销合同条款,对地板砖采购数量、价格、送货日期等基本信息要有明确约定。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就是合同中要写清楚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这样出现纠纷的时候也有据可依。如果消费者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参考上面这篇地板砖购销合同范本,其内容就比较全面了。
  
  
  
  


·湖北省襄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湖北省襄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襄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征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采取区片综合价,即综合考虑地类、产值、人均耕地数量、区位、农用地等级、土地供求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将市区土地划分五个等级,制定各等级区片综合价(见附件一)。 根据省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


·城镇房产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经济强国的最根本是要发展好民生的,事关民生最基本的内容无非就是房子,土地等这些赖以生存的根本,我国普通老百姓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也非常关注国家针对房产和土地方面的相关政策。就拿城镇房产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来说,我们下面要给您介绍的就是,城镇房产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城镇房产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我国是土地国有,买房子实际...


·买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买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3、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进入审批程序;4、5个工作日后带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二、土地使...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生活中,常常由于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者在归属上存在争议而产生纠纷。对于此类问题,首先需要确认的就是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只有明确了归属的问题,才能判定关系利害人。在此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请往下继续阅读了解。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确权是中国《土...


·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


·一、外地人在成都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
      一、外地人在成都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补缴无效成都限购新政不仅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同时将限购区域扩大至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共11个区域,并要求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不难看出,新策本地保护导向明显,对抑制投资客投机有实质性的限制。拥有三个区域之一的户籍(无2年社保),有天府新区或者高新区户口不能交叉...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变更登记要哪些材料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变更登记要哪些材料 拥有土地使用权后最重要的事宜就是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土地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在使用的过程中可能会给自身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很多方面都会收到限制,但是在办理之后可能还会出现意识的情况,那如果出现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话,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呢? 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办理程序 1、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 2、...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管辖地是哪里?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管辖地是哪里? 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管辖地是哪里?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管辖地是犯罪活动发生地或者嫌疑人所在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地政府也都在加紧征地工作,其中必然的要牵涉到征地补偿的问题,任何人任何机关都没有权利私自的将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剥夺,因此在征地的过程中制定一套合理科学的补偿标准是非常重要的,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做到了法理与人权的结合,保证了征地工作的依法开展。 一、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公共工程的项目数量也随之增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征地事项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了解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


·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我们现在生活的地方,住的地方都是有年限的,比如我们所住的房子,虽然是买的,但是也是有使用年限的,不是说买完就是自己的了,那么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城镇单一住宅地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最高是70年,也就是这块地属于你70年。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