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农村无息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无息贷款等同于是政府在当事人贷款的这一过程当中承担了一定的责任,最终产生的利息是政府通过其他的方式偿还给银行的,这也是结合目前我国实际的发展状况针对一些人群所开放的一种带有帮扶性质的贷款政策。可能到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对于农村无息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不是特别的了解。
  一、我国农村无息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1、申请者家庭困难,需要有国家的扶持。
  像无息贷款这种政策多半是扶持弱势群体。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仍有一些家庭没有摆脱贫困,国家为了帮助他们尽快脱贫,实现共同致富的目的,就针对这些贫困户出台了农村无息贷款,给他们提供资金用来生产生活,寻求致富之路。
  2、申请者为人正直、信守承若。
  只有那些人品好、有发展前途的农户在申请农村无息贷款时才更容易通过。虽然他们经济困难,但人品信誉良好,用无息贷款得来的钱努力奋斗,并能够信守承诺按时偿还。反之,那些人品差、信誉不良、不守承诺的农户,把钱借给他们要承担的风险较大,一般贷款都很难通过更别提无息贷款了。
  3、申请者贷款用途是国家支持的项目。
  对于那些在农村生产、发展国家支持的农业、养殖业的农户,有资格申请农村无息贷款。三农一直是我国经济的主导,国家政策也对部分农村生产活动进行扶植,赋予这类生产者申请农村无息贷款的能力能够更好的激发他们的积极性。
  4、申请者具有还款能力。
  任何机构的贷款最后都是要归还的,农村无息贷款的申请者也必须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否则信用社是不会贷款给你的。
  二、无息贷款所需资料
  助学贷款: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或者大学开具的就读证明、个人和共同还款人的身份证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创业贷款:如是下岗工人申请创业贷款则需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大学毕业生则需提交《毕业证书》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证》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明及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证》复印件。三、无息贷款概念无息贷款(interest-freeloan)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其中利率在约定条件下或由银行免费,或由政府或相对应的机构买单。《2016农村无息贷款的条件农村无息贷款政策详解》一文为您提供农村无息贷款相关信息供您参考借鉴使用,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小额担保贷款在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分工,申请由劳动部门受理,然后到担保机构办理担保确认,最后到银行申请贷款。“创业者如果想申请,可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目前,是由个人先付利息,然后财政补贴,还是财政预付利息,相关方案还没有确定,不过财政贴息是肯定的。”由此可见,想要申请农村的无息贷款的话,首先对当事人的人品和还款能力是有着非常严格要求的,而且想要申请无息贷款的话,必须是家庭确实非常困难,然后申请贷款的目的是用来发展农业和养殖业等这些也属于无息贷款的办理范围。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付款凭证吗,有哪些知识。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付款凭证吗,有哪些知识。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公司股东变更就是所谓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当事人的变更,但是很多人对于股东变更具体流程并不了解,导致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麻烦。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付款凭证吗?具体又需要哪些材料呢?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公司股东变更相关知识。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付款凭证吗?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付款凭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


·合同纠纷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买卖合同纠纷如果是夫妻共同签订的,或者只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不管是一人签订还是两人签订的,只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都是共同债务。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


·合伙公司法人贷款需要股东签字吗
      合伙公司法人贷款需要股东签字吗 一、合伙公司法人贷款需要股东签字吗 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就行了。股份制企业贷款不需全部股东签字担保,应提交其董事会关于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有法定人数董事会成员签字)和借款授权书。 二、合伙公司的特征 ? (1)生命有限。 合伙公司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公司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公司的解散以及新合伙公司的...


·一、离婚后孩子需要还债吗?
      一、离婚后孩子需要还债吗? 离婚后孩子是不需要还债的,孩子没有义务还债。子女与父母是不同的民事法律主体,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


·欠钱不还有收据怎么办?
      欠钱不还有收据怎么办?(1) 如果是欠债人借钱不还逃跑,属于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是不能插手的。因此,你不能请求公安机关立案。(2)如果你已经起诉法院,现在找不到债务人,法院可以公告送达传票,然后缺席判决。然后强制执行(3)若找不到被执行人,且无可执行财产,就只能在知道其财产后,强制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


·公司股东欠债被起诉可以用公司的钱偿还债务吗
      公司股东欠债被起诉可以用公司的钱偿还债务吗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1、第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


·《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一、《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银行取得他项权证不放款起诉怎么办
       银行取得他项权证不放款起诉怎么办 如果因银行自身原因导致款项不能及时发放,如果贷款合同约定了具体贷款日期,在这个日期之后仍然拒绝放款的话,这属于银行贷款合同违约,客户可以起诉银行,并就因贷款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的损失向银行索赔。他项权证下来后,就表明抵押登记已经办妥,银行放款一般于5个工作日内放款。 房屋他项权证的作用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是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律凭证,所以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房屋...


·对方欠的赌债谁来承担
      对方欠的赌债谁来承担 一、对方欠的赌债谁来承担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企业倒闭债务怎么办?
      企业倒闭债务怎么办? 一、 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办 1、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 3 、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


·借条上官司原告出厅吗?
      借条官司原告出庭吗?因借条打官司的情况下,原告一般要出庭,但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处理。所以民事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上诉,原告可以不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