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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起诉离婚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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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南京起诉离婚多少钱?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二、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在拿到判决后多久后提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三、法院调解离婚的结果有几种?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调解有三种结果: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终上所述,打离婚官司主要涉及到诉讼费及律师费,如果是本人处理,则可以省去律师费。诉讼费按件收取,一般是几百元。如果涉及到财产纠纷,费用还会增加,根据争议财产金额收取。具体到在南京起诉离婚多少钱,当事人可以咨询当地法院,或者找律师事务所咨询。
  
  
  


·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否还需支付离婚后对
      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否还需支付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不需要支付的。抚养费包括子女成年之前生活、教育、就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金额规定为: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是按照收入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则依据当地的人均收入的20%~30%支付。二、抚养费的承担方式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


·男人遗弃哺乳妻子和孩子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男人遗弃哺乳妻子和孩子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遗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2、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


·夫妻一方擅自扒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是什么
      夫妻一方擅自扒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夫妻一方擅自扒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是什么?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


·分居半年可以判定离婚么
       有的夫妻在分居半年之后就想与配偶离婚,此时就想要知道分居半年可以判定离婚吗?法院判离婚往往是看夫妻之间是否感情破裂。因此分居半年也是可以判离婚的。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分居半年可以判定离婚吗? 夫妻要是分居半年的,此时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那么法官通常就是判离婚的。 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以下条件可以参考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


·一、被告离婚答辩状财产分割问题是怎么样的?
      一、被告离婚答辩状财产分割问题是怎么样的?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男女平等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


·婚姻中碰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碰到家庭暴力怎么办1、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2、民事救济: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3、刑事惩罚: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强奸罪等,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对于受害者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4、行政处罚:对正...


·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
      涉外结婚公证主要是针对不在我国境内的人结婚使用的,很多时候,涉外人员为了证明自己的婚姻关系,都需要进行涉外结婚公证。当然,其办理是有具体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的。那么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 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过程,先是在某一方面有需要,然后寻找公证机构,向公证机构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开具证明,涉外结婚公证使用者领取和使用该公证证明。当事...


·死亡宣告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死亡宣告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死亡宣告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是可以的;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范围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刑事赔偿范围: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


·轮流抚养子女协议样板是怎样的?
      轮流抚养子女协议样板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离婚时,相信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商量由双方轮流抚养子女,在法律上这种做法是得到认可的。双方可以签订一份轮流抚养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将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如抚养费怎么支付、轮流抚养的时间怎么安排等等。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份轮流抚养子女协议样板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轮流抚养协议书 男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 女方:姓名,民族,出...


·离婚住房公积金怎样分割,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从本质上说,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职工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时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作为储蓄,它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


·北京结婚流程是怎么样的?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北京结婚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北京结婚流程 1.婚礼筹备计划 1.1.决定婚礼日期、地点、仪式及婚宴方式 1.2.确定婚礼预算 1.3.草拟客人名单 1.4.召集好朋友讨论婚礼计划 1.5.确定伴郎、伴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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