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的家庭关系自古以来就错综复杂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我国的家庭关系自古以来就错综复杂,因为以前没有实行计划生育,大多数家庭的子女不止一个,这样牵扯到老人的赡养、遗产等问题就容易引起诸多纠纷,为了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我国继承法也有相关规定。那老人财产分割书该怎么书写?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
  
  
  老人财产分割书范本
  
  
  家庭遗产分割协议人:
  
  协议人甲,长子: ,身份证号码: ;
  
  协议人乙,次子: ,身份证号码: ;
  
  协议人丙,长女: ,身份证号码: ;
  
  所分割的家庭遗产情况
  
  家庭中父亲 、母亲 均已去世,留下遗产尚未分割,协议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遗产分割协议,完成遗产分割。
  
  所需分割遗产总额: 人民币 。
  
  其中存款数额: 人民币 ; 房屋财产一处(唯一房产), 折合 人民币 ,房产面积 ,建筑类型为 ,所在地址 。
  
  家庭遗产分割方法与明细:
  
  家庭遗产,存款与房屋财产总价值按照协议人三人平分方式,分割遵循公平、自愿、互信原则,协议人家庭遗产分割明细如下:
  
  长子 ,分割取得 房屋财产(折合 人民币 ) 与存款 人民币 ,总计金额 人民币 ;
  
  次子 ,分割取得存款 人民币 ,总计金额 人民币 ;
  
  长女 ,分割取得存款 人民币 ,总计金额 人民币 ;
  
  家庭遗产分割协议说明条款:
  
  一.协议书在全部协议人签订后生效,各协议人按照协议书写明数额取得的遗产存款。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协议人应得存款须在七日内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则分割遗产完毕。
  
  二.本协议所述房屋,经协议人三方协议,仅由协议人甲取得,协议人甲对房屋具有唯一所有权,房屋产权由协议人甲自理;由此房屋产生的利益由协议人甲享有,由此房屋产生的费用或亏损由协议人甲承担。
  
  三.按照协议书规定分割遗产完毕后,协议人三方互讫,不存在任何债务关系,各协议人不再共有遗产或其财产。各协议人获得相应遗产后须谨慎妥善使用,如使用不当造成亏损以及债务,由当事协议人自行承担,与其他协议人无关。
  
  四.协议人作为已故父母之子女,具有瞻仰、祭扫已故父母墓地的义务。骨灰下葬、墓地管理、修葺等相关费用开支,由协议人三方平均承担。
  
  五.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三份,经协议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协议人每人各一份,各协议人须妥善保管本协议。
  
  六.本协议是各协议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不得反悔,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协议人 甲:
  
  年 月 日
  
  协议人 乙:
  
  年 月 日
  
  协议人 丙:
  
  年 月 日
  
  二、老人死后财产分割法
  
  老人去世后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合法遗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协商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对老人财产分割书该如何书写、以及没有遗嘱的老人财产该如何继承问题都做出了详细说明,不管最后继承的结果如何,作为子女都不应该为了钱财撕破脸皮,为人子女最重要的就是讲求一个“孝”字,在老人还在世的时候,就要多尽孝心。
  
  
  


·婚姻诈骗罪可以报警吗?
      婚姻诈骗罪可以报警吗?婚姻诈骗罪是可以报警的,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从刑法条文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


·原配不告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原配不告是否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认定的条件有: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


·怎样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权
       在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首先要清楚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就是离婚诉讼管辖权的问题。要是无法确定准确的法院,那么即使当事人准备的再充分,案件也是不会受理的。那到底实践中该怎样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权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不知道应到何处立案,或是因户口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时,希望能就近起诉,还有的当事人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后,从未考虑到该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婚姻案件管辖权的问题。 对于诉...


·未婚生子分开后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未婚生子分开后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需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支付费用的多少和期限时间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支付子女抚养费需考虑的因素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支付抚养费金额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为以下的几种情况: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一般按照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


·广丰离婚精神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广丰离婚精神赔偿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情形则应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注意,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当然如果夫妻一方出于愧疚不在乎另一方是不是也存在过错自愿给另一方精神抚慰金也是可以的。二、离婚赔偿的程序规定是怎么样的?关于离婚赔偿程...


·离婚的方式就俩种
      离婚的方式就俩种,除了协议离婚,就剩下起诉离婚,那么,在异地怎么起诉离婚手续有哪些呢?起诉离婚的手续都是由相关法规指定的,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按照有关程序合理的办理手续,法院依法审判离婚,异地起诉离婚的事情就会很好的解决。 在异地怎么起诉离婚手续有哪些,若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


·可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是被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那么你知道当事人要撤销婚姻时,需要带上哪些材料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可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


·一、正常婚姻期内父亲不履行孩子抚养义务该怎么办?
      一、正常婚姻期内父亲不履行孩子抚养义务该怎么办?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的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也做了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其次,依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夫妻一人先走如何立遗嘱
      夫妻一人先走如何立遗嘱夫妻先走的一方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执行财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就得按照继承顺序来继承遗嘱。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保护的。二、有效遗嘱要具备哪些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


·有多个赡养义务人,每人应该如何承担义务
      1、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确有困难的父母,必须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老年人自有的住房,子女有维修的义务,子女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这些赡养义务的内容,均是由法律直接予以规定,这是亲属法所具有的强行法规范特征的体现。因此从法律义务...


·不服一审离婚财产分割可以上诉吗?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身边的人离婚的很多,对于离婚,如果一审判决夫妻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其中的一方对一审判决有关财产部分不服,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不服一审离婚财产分割可以进行上诉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