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集家暴证据应注意什么问题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如今“家庭暴力”似乎成为很时髦的词,在本人接待咨询及与朋友聊天时经常要听到这个词。咨询者往往开头就说:某某具有家庭暴力倾向,或者行为,所以我要与他或她离婚。当本人问道:你有什么证据吗?大多数又哑然,根本拿不出相应有效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也就根本谈不上主张赔偿了。因此,如何了解收集家暴证据应注意的问题,家暴证据收集的注意事项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收集家暴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一)审理案件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观点,造成其不支持受害者的诉讼请求有些法官认为:家庭暴力应当是一个连续性的行为,或者说是一个不断的行为过程,仅仅有一次或者几次的大骂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在实践中持有这种观点的法官还不在少数。至于这样的观点是否正确,再次本人不好评论,但至少在这样的观点下,造成了受害者不能得到赔偿的现实。(二)缺少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这种原因造成不能获取赔偿的情形最为普遍,由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封建思想的束缚,很多受害者不愿意让外人知道了解自己的痛苦,在外还要故意装成生活很美满的样子,结果真到了需要证据的时候就傻眼了。(三)当事人的软弱造成难以获得赔偿软弱是家庭暴力的滋生的催化剂,在受害人受到侵害时,不敢大胆的寻求法律的保护,结果造成了侵害人不断的升级,一旦到了法院,也只是简单的哭诉一下,而不敢大胆的主张权利,结果当然可想而知了。(四)警察的不作为给家庭暴力赔偿造成了消极的影响当有些受害人实在受不了家庭暴力而不得不打110报警,本希望警察来了能够给施暴者一个教训,或者将此次事件详细地记录在案,从而留下证据。但是却往往适得其反,警察常常以这是你们的家务事为由,对此次事件不做认真的处理。受害人只能哀叹一声,等待着更为残酷的暴力。
  二、家暴证据收集的注意事项
  (一)当自己受到暴力时,不要怕家丑外扬,要尽可能多的对外讲,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给街坊邻居一个印象,真到了需要证据的时候,您都说你受到了家庭暴力,就很容易被人相信了。这就叫一个人说了不算,您都说才算。(二)当必要时一定要通过警方来解决,不过一定要避免本人上边说到的情形,也就是说一定要坚持让警察作出详细的笔录,而不能草草训斥几句就拉倒。(三)不要在家庭中树敌太多,要尽可能的与您搞好关系,因为家庭暴力多数是发生在家庭内部,无论是丈夫打妻子,还是妻子打丈夫,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家里打。因此家里人的作证时非常重要的,事实上也只有家里人才能说得清清楚楚,也只有家里人的政局才更直接,更可信。家庭暴力是婚姻生活中比较严重的问题,不仅影响婚姻生活的和谐,而且可能引起法律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问题的直接原因之一,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存收集家暴证据就显得非常重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许很多人对于如何收集家暴证据,收集家暴证据应注意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并不是很了解,以至于在婚姻诉讼中,因为缺少证据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
  
  
  


·离婚纠纷涉及第三人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纠纷涉及第三人财产怎么处理?离婚纠纷涉及第三人财产和第三人进行一个友好的协商,或者是到法院来进行一个裁定,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好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在实践中因共同财产分割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如一方隐匿、转移共同财产等问题。二、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


·国家赔偿金作出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金作出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


·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有什么不同
      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虽然最终达到了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但此时需要注意不是一定就是判决离婚的,还有可能是通过调解的方式离婚。判决离婚作出的是离婚判决书,而调解离婚作出的肯定也就是离婚调解书了。那么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有什么不同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具体解答。 一、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有什么不同 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都是人民法院给离婚当事人下达的法律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下达的调解书,当事人没有异议签收以后,或者下达...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


·抚养费一般包含的内容:未成年人的生活费
      抚养费一般包含的内容:未成年人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用等,这里的费用均是必要费用,如果是一方父母为了表示对子女的疼爱额外购买的非必需品,或者孩子折校时选择费用高昂的私立学校其所花费的费用,不属于必要开资。离婚后,承担抚养费的义务人应根据法律文书内容进行执行,即使不享有抚养权也不代表不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在某些特殊情况,与未成年人有关联关系的人也会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其同样需要根据有法律强制力的文书进行执行。二、抚养费支付的金额:...


·男女婚前同居违法吗?
      男女婚前同居违法吗 虽然未婚同居不是违法行为,但同样也不算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如果日后双方分手,在财产、子女等方面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 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男女双方即使日后出现财产纠纷等问题,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也会从开始同居的那个时候算起,这样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算作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但是还应当注意,如果同居的时候一方或双方都不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那么补办婚姻登记之后,他们的婚姻关系从双方都到达...


·离婚一方死亡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离婚一方死亡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可以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小孩以上户口
      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小孩以上户口非婚生子的问题和事件已经屡见不鲜了,很多未婚的朋友生下了孩子,对于孩子户口的问题也是发生了疑问,对于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小孩以上户口争论不休,也不知道该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在户籍管理规定中是有明确说明的,您可以根据规定来办理户口即可,但是具体是怎么规定上户口的,可以到本文了解。一、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小孩以上户口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


·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法律依据是什么?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中的规定,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


·非婚生子女财产分配
      非婚生子女财产分配 婚生子女遗产分配和非婚生子女没有什么区别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的规定。你丈夫的非婚生孩子,依法属于你丈夫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被继承人...


·现在的婚姻法分开多久算自动离婚
      现在的婚姻法分开多久算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