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工作中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在工作中,总会遇到加班的情况,而且有些公司往往加班比正常工作要多。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对于加班人员,要给与三倍或以上的补偿。那么,如果有加班,但是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对此,我们收集了一些资料,让您有所了解。
  
  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可行吗
  
  可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特别解除权是指:在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劳动者无需向企业提前通知便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会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立法仅限于在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允许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
  
  
  法律赋予劳动者在企业恶意侵犯其合法权益时的特别解除权,但避免该权利被滥用,法律也对其构成标准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就如本案,模具公司按时支付荣某加班费,只是在加班费基数存在差异,计算标准上存在错误,这并不足以认定企业恶意拖欠加班费。但如模具公司采用发物品的方式代替加班费或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恶意拖欠加班费。
  
  在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且劳动者不可以行使特别解除权,特殊情况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而行使特别解除权,但经人民法院审查,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者所主张的情况,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若因劳动者违法解除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
  
  以上内容就是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可行的相关内容。我们也奉劝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发放加班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若生活中有此类问题发生,还望当事人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实在存在争议,也可选择劳动仲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国对于这类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国对于这类纠纷的案件的解决,也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和注意事项需要我们进行了解的。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


·工资扣个人所得税要减掉社保吗?
      工资扣个人所得税要减掉社保吗先减社保和各种需要从工资里扣除费用,再减个税5000元起征点,剩下的工资在按相应比例扣除个人所得税。个税=(工资-社保费-其他费用-5000)乘对应比例-速算扣除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施条例》(2005年修订)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在为个人缴纳和应由职...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吗 一、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吗 不是必须支付,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①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


·纺织业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是生产生活中,很重要的一件事。这方便我们以后的维权。劳动者在维权时,因为无法举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结果往往比较吃亏。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懂得搜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在各行各业都是如此,纺织业也是一样的。我们将针对纺织业劳动关系怎么确认的问题为您做出介绍。 一、纺织业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


·一、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可以,对于公司不给加班费的情形,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


·事业单位批捕人员工资待遇怎么处理?
      一、事业单位批捕人员工资待遇怎么处理? 事业单位批捕人员工资待遇的处理主要是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


·劳务派遣辞职向谁辞职
      劳务派遣辞职向谁辞职 一、劳务派遣辞职向谁辞职 在劳动派遣关系中,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是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才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辞职时应当告知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不能接受被派遣劳动者向其提出的辞职,能接受被派遣劳动者辞职的只有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单位。如果派遣者向用工单位提交辞职,因用工单位没有主体资格,即使用工单位同意辞职也无效。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工龄超过十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有什么?
       很多员工在考虑到主观感情与客观待遇就可能会选择长时间为公司工作甚至长达十二年之久,对于公司来说这样的员工往往都是有比较大的贡献的,但公司可能也会出于某些特殊原因将与该员工解除合同,那么,工龄超过十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有什么? 一、工龄超过十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有什么? 12年工龄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经济补偿。 2.用人单...


·疫情影响无法上班工资发吗?
      疫情影响无法上班工资发吗?员工疫情期间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工伤鉴定单去哪里拿领取补助金?
      工伤鉴定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工伤鉴定需要一系列的办理程序,那么工伤鉴定单去哪里拿呢?对于劳动者都希望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工伤鉴定是十分重要的,其流程办理也是不容忽视的,下面就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相关知识吧。 工伤鉴定书是社保基金中心根据有资质的医院开出的伤残证明来评审出具的,可以先到本市社保基金中心工伤鉴定的地方领取表格,一式三份(有的地方要四份)经填写后盖公司章,到有资质的医院去做工伤鉴定,领取表格时可同时咨询哪些医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