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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征地补偿标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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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陂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滠口、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武湖、前川。补偿标准:耕地:47250元/亩;菜地:51975元/亩;果园:51975元/亩;茶园:51975元/亩;精养鱼池:51975元/亩;林地:51975元/亩;未利用地:4725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天河、祁家湾、罗汉、三里桥、六指、横店、大潭。补偿标准:耕地:43050元/亩;菜地:47355元/亩;果园:47355元/亩;茶园:47355元/亩;精养鱼池:47355元/亩;林地:47355元/亩;未利用地:43050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李集、长岭、木兰乡、王家河、蔡榨、木兰山。补偿标准:耕地:38850元/亩;菜地:42735元/亩;果园:42735元/亩;茶园:42735元/亩;精养鱼池:42735元/亩;林地:42735元/亩;未利用地:38850元/亩四类区片区片范围:蔡店、姚集。补偿标准:耕地:34650元/亩;菜地:38115元/亩;果园:38115元/亩;茶园:38115元/亩;精养鱼池:38115元/亩;林地:38115元/亩;未利用地:34650元/亩。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黄陂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的地理位置,以及面积的大小不同,补偿标准就不同,还根据土地的类型不同,土地的补偿标准也不同,一般之前用于营利的土地,价格相比较没有营利或者没有利用的土地来说价格会高一些。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的日子,即产权。登记之日即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按照取得土地的用途可确定出让年限为N年,N年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一日即为终止日期。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占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占地?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该依法审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般分为前期准备、整理开发、入市交易、项目建设四个阶段。乡镇统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镇土地股份联营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与其他企业组成项目公司,共同规划、开发、利用集体产业用地,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使用集体土地兴办乡(镇)村公益事业和公...


·如何认定地役权纠纷?
      如何认定地役权纠纷?《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这就说明地役权也是属于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怎样认定地役权纠纷,这要从地役权的概念、地役权的法律特征、地役权的属性和种类来进行分析。 一、地役权的概念 所谓地役权,是指土地上的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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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1、使用土地这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为建造或保存建筑物及其工作物而使用土地。使用土地是土地使用权的最主要内容。但是,这里的使用不是任意使用,其必须在设定土地使用权所限定的目的范围内进行。一般来说,这一目的范围即指土地的用途范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所使用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土地所有者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否则,土地使用者不得改变该土地用途范...


·犯罪后逃到外地又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吗
      犯罪后逃到外地又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吗   犯罪分子犯罪后为躲避追捕逃到外地,随后又后悔,想自动投案,希望可以认定自首,获得从轻判决。但是,因为犯罪分子出事后逃到外地,不是积极自首的态度,所以要先确定是否可以认定为自首。   事实上,按规定法律上认定自首要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自动投案   具体地,以下三种情况都属于自动投案:   (1)犯罪后,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以前投案;   (2)犯罪后,犯罪事实被发现,但...


·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是相同的概念吗?
      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是相同的概念吗?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并不是相同的概念。采矿权是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是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并获得收益为基础,具有严格的排他土地使用权,即为一切依法或依合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也就是经济上的“土地使用”加法律上的“权利”。二、什么是采矿权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是指采矿企业或个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


·关于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是一项为了完善我国的城乡建设和公共建设必须进行的一项政策活动。这项活动已经实施很久了。国家因为建设用地的需要征用普通民众的土地再回馈给民众相应的补偿款,也俗称为拆迁款。那么,以宁夏为例,今天,我们来聊一下关于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一、征地 1、概念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怎么写? 土地承包通俗的来讲,就是甲方把自己的土地给乙方承包。这种现象在农村很常见,因为农村的土地资源丰富,有的土地还处于闲置状态。如果把土地给他人承包,就可以发挥土地的使用价值,自己也会获得一笔财富。那么,双方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是要签合同的,所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怎么写?下文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一篇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范文。 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 发包方: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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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收益贷款与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什么 贷款,可以说是解决老百姓以及企业生活燃眉之急的一个重要帮手,从本质上而言就是向银行借取一笔资金,还款支付一定利息的情况。目前来说,贷款的项目颇多,我们常见的主要是通过抵押车子房子获取贷款。那么,土地使用收益贷款与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什么?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收益贷款是什么 土地使用收益贷款虽然听上去与土地流转收益贷款名字具有相似性,但是实际上目前我国是没有土地使用收益贷款的...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南康镇、营盘镇、兴港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356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84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60元/亩到15842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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