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可以续期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您都知道,房屋土地的使用是有时间限制的,这就是为什么买房的时候会有70或者40年产权一说。既然土地使用是有时间限制的,那就势必会有到期的一天,那么,土地使用到期之后,您辛辛苦苦买的房子就这样没了吗?下面我们来聊一下关于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首先,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我见过的几个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别为38,47,58,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产权永远归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并没有期限限制。土地出让是有年限规定的,根据不同的用途有不同的年限。比如,居住用房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但是,这个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这块地签订合同时开始计算的,加上开发楼盘所耗费的时间,在购房者手中余下的土地出让年限可能会更低。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住宅使用期限满后将自动续期。所以不用担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国家会把房屋使用权收回。自动续期后,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不管国家政策怎么出台,你的权益都不会被损害,毕竟国家政策都是以维护百姓权益为基础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如果房屋土地被收回,那么你将得到还有的补偿,如果没有被收回,也将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购房者有什么风险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购房者有什么风险 在我们国家,很多年轻人辛辛苦苦奋斗,就是为了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当自己终于购买了自己的房子,付了全款并已经入住之后,才发现——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了。那么,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对于购房者又有什么风险,我们这就为您娓娓道来。 一、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购房者有什么风险? 首先,《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近年来,福建省加快了城镇化建设步伐,很多郊区的农村土地被政府征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失去土地的农民,可以从政府手中拿到一笔补偿款。这样即使没有了土地耕种收入,生活方面也有保障。那么,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告诉您。 一、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从3月1日开始,我省征地补偿将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 ?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 ?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关系,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根本手段。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确权,就是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


·人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面对现如今灯红酒绿的生活,许多已婚人士也受不了外界的诱惑,被外界的人迷了心智,导致与自己的配偶感情破裂想要离婚,这种情况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是最常见的,那么这一类人就要问到人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呢,今天我们来看一看。 一、人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


·大亚湾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大亚湾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有,但是对于一块土地公民有土地使用权,对这块土地有着一定的支配权力,因此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土地使用证变更、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情况,这些问题在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和规定,要依法进行处理,那大亚湾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概念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我国农民对土地拥有土地使用权,但没有土地所有权,因为我国实行集体所有制,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对部分土地实行征收,但是会按照被征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那么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文件冀政[2008]132号、冀政发...


·房地产抵押有什么风险?
      房地产抵押有什么风险? (一)税收风险 由于目前房价波动等因素,在拍卖时,如不能提供抵押物购入时的原始发票,增值税将按照拍卖价格计征,这样纳税金额将进一步提高,风险增大。就上述测算看,税收占房产增值额的50%左右,增值额越大,税收越高,实际可以用以归还贷款的款项也相应减少,而60%左右的抵押率仍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抵押物风险 抵押物风险主要包括抵押物权利瑕疵风险、抵押物价值下跌、抵押物处置风险等。 从目前看,抵押物权利瑕疵...


·未提供两证征地怎么补偿
      未提供两证征地怎么补偿 ?一、未提供两证征地怎么补偿 未提供征收土地相关批文是不能征收土地的,如果未批准土地征收批文强行征收土地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1、国家征收土地的,应该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如果征收土地时,没有提供征收土地相关批文,那么是不能征收土地的,如果强行征收土地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新郑郭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新郑郭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最近一段时间,国家正在进行征地,您都知道,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征地,公民有义务配合国家,但是政府征地是会给于农民一定的征地补偿款的,相信大多数的农民对征地补偿款都比较关注。那么,新郑郭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新郑郭店征地补偿标准。 一、新郑郭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三十四条 征用农民集体的土地,按以下规定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因修建地铁拆迁,可以选择原地回迁吗?
      因修建地铁拆迁,可以选择原地回迁吗?因修建地铁对房屋进行征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补偿方式,但能不能回迁到原地,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


·土地征地补偿款怎么发放?
      土地征地补偿款怎么发放?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是发放给村集体组织,然后由组织内部再行进行一个具体的方案讨论,一般情况下都是开一个会议,然后在会议当中发放,具体的补偿款项可以分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的将所有的款项都发放完毕。为了保护被征地村民的利益,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