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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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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如下情形;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应当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却单方强行解除的。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尚未达到过失性辞退的条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违法裁员的。5、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在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在劳动合同需要顺延的情形下强行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原则上在劳动合同中是不能对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因此,在一般的劳动合同中,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对员工有约束力的相关规章制度中,因为劳动者的违法解除而致使用人单位产生损失的,则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包括用人单位在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和以及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按约办理,以及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最后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但是在特殊的劳动关系中,即除了签订劳动合同书,还签订了服务期协议的,出现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这种情况就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产生专项培训费用的,但违约金不得超出培训费用总和,根据服务期限和实际的服务期限来确定违约金。劳动者依法通过劳动取得报酬,用人单位不可以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侵害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即使这样解除了劳动合同,也要承担责任。甚至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议,只是需要时间。也就是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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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日期格式一般是怎么写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和后面签订合同的时间可能是一致,也可以不一致。这取决于合同是何时签订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合同起始日期和试用期均应从用工之日起算。《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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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一、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心脏病一般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


·多少岁是童工,用人单位雇佣童工违法吗
      不仅在我国,其实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是规定单位不能招用童工的,但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因此对童工的年龄规定也是不太一样的。那在我国究竟多少岁是童工呢?而要是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话,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多少岁是童工 所谓童工就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招用童工,我国《劳动法》...


·工程质量检测机关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测机关主要有三方面的职责,即对工程投资过程和投资资质进行管控,对工程建设和生产安全方面进行监督,还有就是调节工程相关各单位之间的协作关系。工程质量检测机关对工程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我们就对“工程质量检测机关的主要职责有哪些?”这个问题作出具体的回答,给您进行法律方面的普及。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


·事业单位在编合同到期劳动关系就终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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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没有劳动合同辞职不批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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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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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时间规定是多久?三十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


·海口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其实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受工伤的员工在做过工伤认定以后,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进行工伤鉴定。当然如果工伤的程度本身就较轻的话,就没有必要进行工伤鉴定。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如果自己的工伤是可以评上等级的话,不去进行工伤鉴定,那赔偿数额肯定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海口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海口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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