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专利电子申请是通过互联网传输的形式,等同于是给专利申请者在申请专利登记的这件事情上提高了审核的效率,也是国家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个重大体现之一,现在国家有很多地方的专利总局都有电子申请的这项业务。但是,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同时也成了很多人都特别关心的问题。
  
  一、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申请费:
  
  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
  
  2、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
  
  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3、专利登记费
  
  申请人在接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就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
  
  发   明:250元 印化税 5元
  
  实用新型:200元 印化税 5元
  
  外观设计:200元 印化税 5元
  
  4、年费
  
  在专利的有效期内,如果要维持权力则需每年想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
  
  具体费用如下:
  
  发   明:
  
  第1年 — 第3年 900元/年
  
  第4年 - 第6年 1200元/年
  
  第7年 -第 9年 2000元/年
  
  第10年-第12年 4000元/年
  
  第13年-第15年 6000元/年
  
  第16年-第20年 8000元/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实用新型:
  
  第1年-第3年 600元/年
  
  第4年-第5年 900元/年
  
  第6年-第8年 1200元/年
  
  第9年-第10年 2000元/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外观设计专利
  
  第1年-第3年 600元/年
  
  第4年-第5年 900元/年
  
  第6年-第8年 1200元/年
  
  第9年-第10年 2000元/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二、说 明:
  
  1、年费缴纳时间:专利授权时,缴纳第1年的年费。以后的年费以申请日为基准,只看月和日。(例如:申请日是:2010年1月1日,就只看1月1日。)每年这个日子的前后一个月,就是缴纳下一年度年费的时间。
  
  2、如果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了专利申请,除缴纳上述费用外,还需向专利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代理费的数额依照专利申请类型及代理工作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3、以上费用是专利申请中通常情况下需要缴纳的费用,其他费用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给申请人的缴费通知为准。
  
  由此可见,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这也是由国家专利总局统一制定的。电子申请在某种程度上不会太大的影响专利登记申请的费用的,关键还是要看自己申请的专利的具体用途的,如果是一些高新科技的发明申请专利的话,电子申请费也达到了950元左右,况且申请专利的过程当中是有可能会产生其他费用的。
  
  


·关于商标恶意抢注相关规定是什么?
      关于商标恶意抢注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该条款为了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对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予以保护,以制止恶意抢注的行为,是对商标注册制度的有效补充。在商标异议、不予注册复审及无效宣告案件的个案审理中,符合以下适用要件的可以适用该条款: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系争商标与他人商标相同...


·在我国商标合同续签怎么办理?
      在自己没有注册商标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约定,签订合同的办法,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商标。但是,是合同终归要有一个期限,合同到期后,就不能够在享有该商标的使用权,擅自使用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商标合同续签怎么办理? 在商标合同到期之前,续签许可合同,并到商标局进行商标许可使用本案 商标注册成功后,可以通过商标使用许可的方式让权利人以外的第三人使用,在商标的实际运用中商标使用许可行为合法合理。商标合同续签怎么办理有如下规定:...


·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可以继承吗 ?
      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可以继承吗 ?一、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可以继承吗 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可以继承,专利权人死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其所留下的遗嘱并未处理专利权的继承问题,也没有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将专利权遗赠给扶养人,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按照法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份额,转归自己的继承人继承。 若死者的继承人有数人时,则可能将一个整体的专利权按平均份额归属于各继承人,此时则发生专利权的共同共有问题,或者将整个...


·专利权利终止前被侵权怎么办?
      1.确认侵权事实的存在并分析自己专利的可靠性对侵权的标的物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取得证据,以确定侵权事实的存在。同时要仔细在确定自己的专利权是否存在被宣告无效的可能。2.查清侵权的具体情况和遭受损失的程度即查清侵权行为人所侵权的程度,包括生产规模、使用情况、销售渠道、销售数量、价格、据此测算出所受经济损失的额度以及侵权行为人的单位,姓名,地址等等。3.决定对策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结合自己的实际,采取相应对策:(1)若自己有能力实施或已实...


·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什么
      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什么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以下各项: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


·关于专利权的特征都有哪些
      ?一、关于专利权的特征都有哪些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夺回被抢注的商标?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夺回被抢注的商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该提出异议, 我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


·转让著作权一定要合同吗?
      转让著作权一定要合同吗? 一、转让著作权一定要合同吗? 1、转让著作权不一定要合同,转让方式以书面占绝大多数,但也有不少口头形式的软件转让合同形式,且其中不少已经实际履行,故没有必要强迫当事人在软件转让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更没有必要在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一律认定其无效。 2、现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故有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 二、...


·英国专利类别包括哪些?
       一、英国专利类别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的种类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划分标准,国际法和国内法是划分的根据。 广义的知识产权...


·要是商标过期了可以抢注吗?
      要是商标过期了可以抢注吗?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商标被撤销注册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对与这些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即不予注册。因注册人不遵守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或者是因为注册有效期满未续展而被注销的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已经消灭。但是,为了防止发生商品出处的混淆,本条规定,自前述商标被撤销注册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对与这些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即不予注册。之所以如此规定,是...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是如何规定的?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是如何规定的?《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是对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条件的规定。《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