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资诈骗款返还有司法解释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碰到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并且以高回报作为诱饵对我们民众进行非法集资,在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后并不按当初高回报的承诺返还给民众,非法集资是违反了国家的法规的,当国家相关机构对非法集资的不法分子进行抓捕后,我们被骗的钱是能返还给我们的,那么集资诈骗款返还的依据是什么呢,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了了解下。
  一、集资诈骗款返还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 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涉及到强制执行的财物和赃款返还被害人的规定如下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二、什么情况属于集资诈骗?
  (1)携带集资款逃跑;(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三、非法集资的后果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集资诈骗款返还的依据是什么相关内容,当我们被他人集资诈骗了,我们可以向国家相关机构进行报案,待警察介入帮我们找回钱的概率也会大点,当国家相关机构追回钱后,归属权明确的或者有证据进行证明的,国家相关机构都会把财务返还给我们被害人。
  
  
  


·对于公民借高利贷犯法吗?
      对于公民借高利贷犯法吗?不犯法的;不管是放高利贷的人还是借高利贷的人,都不犯法的,如果用暴力手段追要高利贷那就违法了。但是如果对方起诉到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要求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超过的部分利息是得不到支持的。但是这种放高利贷,以后再缺钱也不能向他们借,如果对方是黑社会性质的,那就不好办了。二、借高利贷要什么条件高利贷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关系,至于借高利贷要满足什么条件,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做出规定,一般是根据各个高利贷人或...


·网贷是不是民间借贷
      网贷是不是民间借贷 一、网贷与民间借贷的概述 网贷有称P2P网贷是什么?p2p网贷,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历程中,资料与钱、合同、手续等全部经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 民间借贷是什么?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一、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合同无效的情况下,除非合同中有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的约定,否则违约条款是无效的。当然也有三种例外情形。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违约金条款属于上述第一项中的争议解决条...


·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私人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行为。它的利息关系到借贷双方的利益,对于利息的约定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限制。那么,我国法律关于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呢,而个人欠款不还又该怎么办呢?下面为您具体讲述。 一、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


·个人合伙合伙人需要承担什么债务
      个人合伙合伙人需要承担什么债务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无...


·债权债务如何写明
      当企业发生有关债权债务时候,一份债权债务的相关说明就显得非常重要,这份说明在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帮助大家解决一些问题,这个说明除了要把双方的一些信息写全外,更重要的是要对里面的约束内容表达清楚,同时也要具有法律效力。债权债务说明写法:1、一定要有的是投资人的信息,投资人是中国的正当公民,有限制的公民不能作为投资人,而且在股份制公司中投资人是应该持有相应的股份的。2、投资人必须持有股份,或许之前没有,但是一旦注入资金就一定要持有相应的...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股东对外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但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会被拍卖。其他股东维护自身权益依据公司章程,例如章程约定股东因为资不抵债,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按比例购买该股东股份,或者该股东退出该公司等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公司法,股份被拍卖其他股东也享有优先认购权。二、公司欠债股东要代还吗?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


·借条没到期可以还钱吗?
      借条没到期可以还钱吗? 一、借条没到期可以还钱吗? 借条没到期不一定可以提前还钱,具体的提前还款规定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未到期的借条如何起诉 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反悔怎么办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反悔怎么办?在日常债务往来中,往往会存在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的情况。当然在我国债权人可以通过转让债权合同将一部分债权或者全部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但您对受让人对于债权转移反悔却不了解。那么,在下文中律师针对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反悔这个问题位您做出解答。 一、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否反悔受让 不行。当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个人的时候,债权即已经转让,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


·并购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并购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还款来源是什么? 由于并购的交易涉及金额较大,所以企业并购的时候通常会使用并购贷款的方式向银行贷款,既然是贷款,就会涉及到一个还款的问题,那么并购贷款还款方式是什么呢?并购贷款有哪些风险?将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并购贷款还款方式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并购...


·修订后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修订后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修订后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是《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解释》施行前,经审查甄别确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结果明显不公的案件,人民法院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