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财产评估费谁承担?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夫妻离婚财产评估费谁承担?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一方支付这笔费用,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在诉讼中做的房产评估,诉讼中你们仍然是夫妻关系,在判决前产生的评估费用,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扣除后的剩余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相应分割,当然你们也可以自行协商。
  二、离婚财产评估费标准
  收费标准,经济特区可适当高于上述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30%。第五条 资产评估收费一般依据帐面原值,没有帐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帐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第六条 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机构、个人委托评估,参照国际惯例由评估机构自定收费标准,并应收取等额外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结算。第七条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按照评估项目的繁简程度、时间要求、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在规定收费标准范围以内,与委托单位商定收费额。企业委托评估付费确实有困难的,通过双方协商,评估机构可减收费用。第八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应依据本《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评估规定签定资产评估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书,明确评估项目收费额或计费方法。评估费一般可预收百分之五十,其余部分待评估确认后结清。第九条 各级物价部门应加强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理》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第十条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附:计算方式(假设委估资产评估值为1000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00×8‰=0.8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部分:900×3.5‰=3.15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4000×1.2‰=4.8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部分:5000×0.75‰=3.75万元合计:0.8 3.15 4.8 3.75=12.5万评估值超过一个亿的,每增加一个亿,增加一万!综上所述,既然夫妻已经选择离婚并且也希望得到满意的财产数额就必须首先主动承担起这些评估费用,费用的高昂并不是夫妻拒绝推脱却想得到财产正当理由,所以只能让夫妻自己商量并及时支付费用。
  
  
  


·没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没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自然也就谈不上离婚的问题。而这种关系一般认为属于同居关系,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按照规定对共有的财产也是可以做出分配的。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1989年11月21日最高...


·夫妻打架轻伤二级怎么判
      夫妻打架轻伤二级怎么判?打夫妻打架轻伤二级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哪些以故意伤害案可以调解处理?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


·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成年以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不存在被监护了,对于精神病或者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才需要监护人来进行监护处理,监护人是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二、《民法总则》对于监护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


·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父母离婚后法院是会根据情况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的。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是想要拿到孩子抚养权的,那么在双方都对孩子的抚养权提起诉讼的时候,法院会根据什么标准判断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抚养权主要依据为《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


·一方找小三 离婚能否起诉第三者
      一方找小三,离婚能否起诉第三者不可以起诉第三者,也不能追究她的责任。根据《婚姻法》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离婚过错赔偿的构成要件有5个:(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可以要求第三者精神损害赔偿吗如果第三者造成了当事人的实际损害,主张赔偿(包括精损害赔偿)从法理上是可以成立的。比如第三者的介入造成了当事人因此而自残、自伤、自杀等造成了精神上的实际损害且损害后果明显的,...


·分居半年自动离婚吗,分居离婚有哪些条件
      分居半年自动离婚吗?在我国,夫妻可以通过分居的方式来离婚,但此时也必须要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这样法官才会做出离婚判决。那到底夫妻分居半年时间的是否能离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半年自动离婚吗 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夫妻离婚可以协商去民政局离婚,也可以去法院离婚。而不管分居多久,都可以提出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则根据庭审情况。 因此,夫妻无论分居多久都是不能自动离婚的。 二、分居离婚条件...


·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刑事赔偿范围不具体,检法两家认识有差异。 (三)赔偿义务机关设置不合理。 (四)刑事赔偿程序设置不科学,缺乏监督。 (五)赔偿金不能及时到位。 二、解决刑事赔偿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有哪些? (一)完善、修改国家赔偿法。 (二)强化人权保障意识,努力提高办案水平。 (三)建立赔偿案件储备金制度。 三、国家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国家赔...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都有哪些
      现如今,离婚财产的类型是很多的,已经不仅仅限于最开始的现金、存款了,还会包括房产、汽车、知识产权以及公司股权。而针对不同类型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分割方式也不太一样。那到底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都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都有哪些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包括:(一)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二)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


·一、重婚罪并生了孩子判几年?
      一、重婚罪并生了孩子判几年?涉嫌重婚罪的,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


·关于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有什么规定?
      理论上来说,结婚是双方在自愿平等条件下达成的,双方考虑的都是顺利地走下去,但是,实际情况有时候可能并不能如人意,一旦牵涉到终止婚姻的问题,就可能牵涉到财产问题。关于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有什么相关规定?我们为您整理如下。 一、《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


·结婚彩礼返还规定是怎样的
      结婚彩礼是现在很多地区男女结婚的一种风俗,这主要是由男方在结婚之前给付给女方一定的财物,当然这往往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如今很多地区都流行这样一种做法,但现实中因为彩礼返还而产生纠纷的情况也不少,对此我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结婚彩礼返还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彩礼返还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