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并不一定都是有效的,在合同成立之后,可能出现效力待定的情况,当然对于部分合同甚至还可以被撤销。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可能有的人无法正确的进行区分,但其实这二者之间也是有不同的地方。那么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表见代理是指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依据这种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订立合同的行为。表见代理的过错在于被代理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是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和交易安全,它虽然具有效力待定合同的一般特征,但由于善意相对人有足够理由相信其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因此,不能把表见代理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一定表见代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行为人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第二、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在此基础上才与行为人签订合同。相对人所依据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代理人的行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签订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二是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如行为人持单位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情况;第三、相对人主观为善意且无过失。标准是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没有相应代理权,如果相对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为无权代理人仍然与其订立合同,不构成表见代理,是无权人理,由此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由相对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第四、无权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具备有效合同的一般条件,本身不具有无效、被撤销的内容。否则,该合同应按无效、可撤销的合同处理。《合同法》第49条规定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就是表见代理的规定,这与民法通则第66条“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的规定有相通之外。但与民法通则第66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代理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的规定不同,后者指的是无权代理及其后果。可见,表见代理的构成虽然代理人没有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过错,而使相对人认为其有代理权而产生代理的效力;而因代理产生的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因为人理人虽然没有代理权而与相对人签约,但行为对被代理人有利,被代理人可能追认而构成效力待定的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就是指因合同订立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它与效力待定合同的主要区别有:首先,合同的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其次,合同瑕疵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类瑕疵并非不可补救。而可撤销合同的瑕疵在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经过上文的介绍,您应该清楚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都有哪些了吧。可以说在不同的情况下,合同的效力是不同的。其中就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来看,除了在效力上面表现的不同外,在合同瑕疵上面二者也是不一样的。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司法机关强制力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届满的效力对于权利人来讲,其在法律上的胜诉权消灭。但是其民事上的实际权利是存在的,即其权利并没有因为法律规定的实效制度而消灭,只是转化为没有法律保护的自然权利。对于债务人来讲,诉讼时效超过后,债务人只是责任可以免除,但债务并没有消灭。 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以确定财产关系,加速社...


·民法总则无效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无效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民法典》有关民事行为(含合同无效行为)的规定 1、民事法律行为包含合同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


·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一、质押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违反法律法规的。 二、股票质押合同无效法律怎么说 1、用虚假标的的出质的质押合同无效,第三人对质押标的的虚假有过错,应当在因其过错形成的损失范围内承担责任 2、押登记发生在主合同和质押合同签订之前,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 3、质押人出具质押担保并成就合同目的后,即反言以自己的行为违法导致合同...


·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是什么? 一、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1)行使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的条件 ①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撤销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合同关系并不成立,或合同被撤销、被宣告无效、被解除等,债权也就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应该享有撤销权。 ②债务人须有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存在。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为前提,如果债务人不享有到期的债权,债权人也就不能行使撤销...


·合同纠纷立案管辖的法院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立案管辖的法院如何确定? 民事合同纠纷不同刑事纠纷,民事合同纠纷立案并没有具体的标准,只是不同数额的案件适用的诉讼程序有所区别。数额大的、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案件与数额较小的案件适用的法院级别有区别。而且不同合同纠纷适用的管辖地也有所区别。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下合同纠纷立案管辖的法院的确定问题,以供参考。 一、合同纠纷立案管辖地的确定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


·停薪留职合同的参考范文是怎样的
      不知您是否知道或者了解过停薪留职,停薪留职简单的说就停止工资的发放,保留职位不变,等待停薪留职的期限满以后就再重新到原来的岗位工作,但是停薪留职需要办理手续的,这里面就包括停薪留职合同,在合同中细化了停薪留职的具体情况,对于停薪留职期间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确保期满回来能够及时的进入工作岗位,但是具体的停薪留职是怎么回事,可以到本文了解一下。 一、停薪留职合同的参考范文 停薪留职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口头约定的合同是否有效
      口头约定的合同是否有效人们往往错误地将合同理解为“书面合同”,认为只有白纸黑字地写下来的才是合同。其实,除了书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以口头合同的形式存在的。例如:我们日常购物时的讨价还价,从法律角度看就是一个订立合同的过程。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订立过程很方便快捷。只是由于口头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证明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而对于一些较为重大的事项,还是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另外,有一些特殊事项,法律规...


·要式合同有哪些问题?
      要式合同有哪些问题?合同的种类有很多,购销合同、房屋装修合同、劳动合同等等合同,那么这些合同又属于什么合同,相信各位和我们一样不是很了解。因此,我们今天就在网上整理了一些,关于要式合同有哪些问题以及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的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 要式合同的概念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


·技术协作合同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技术协作合同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技术协作不同于其他的商业合作,其实最容易引发纠纷的就是技术协作。因为即使按照合同的条款对一些技术进行分享了,但是最后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的话,这时候,就很容易引发合同纠纷了。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技术协作合同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方式,协商或调解是最先采用的方式,当协商或调解解决不了时,是仲裁还是审判,还可以依合同的约定。《民事诉讼法...


·代课老师签完合同毁约可以起诉吗?
      代课老师签完合同毁约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对于毁约的行为已经涉及到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代课教师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辞职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同意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后,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不存在用人单位培训员工等情况,是不许要缴纳违约金的。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