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薪酬结构设计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薪酬结构设计的目的
    薪酬结构设计属于薪酬体系中的一个子模块,因此在设计薪酬结构时必须服从薪酬体系所要达到的目标这个大前提。薪酬体系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确保企业合理控制成本,二是帮助企业有效激励员工。



  

    二、薪酬结构设计的先行工作



  

    1.在分析公司战略的基础上,确定人力资源战略,进而制定了企业的薪酬策略;



  

    2.完成岗位分析,并得到的三份成果,即岗位说明书、岗位分类(包括岗位群落图和岗位职级表)、岗位编制;



  

    3.通过外部对标、内部诊断,做好企业内外部薪酬调查,并且企业薪酬水平的确定和调整标准应建立在内外部公平的基础之上。



  

    三、薪酬结构设计的首要前提是岗位群落的科学划分



  

    岗位性质的不同,薪酬结构需要随之变化。



  

    一般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性质不同,对岗位按性质进行归类。通常我们看到的岗位性质分类有以下5大类别:



  

    1.管理序列:



  

    从事管理工作并拥有一定管理职务的职位。通俗的理解是“手下有兵,因其承担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职责而成为主要的企业付薪依据”。例如在一般企业中使用的比较粗放的“中层和高层”的概念。



  

    2.职能序列:



  

    从事职能管理、生产管理等职能工作且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管理职责的职位。与上述“管理序列”的区别在于该岗位下可能有下级人员,但企业付薪依据的主要依据不是因为其承担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职责,而是其辅助、支持的职责。



  

    3.技术序列:



  

    从事技术研发、设计、操作的职位,表现为需要一定的技术含量,企业付薪依据的主要是该岗位所具备的技能,一般付薪的项目不体现为计件的形式,但不排出少量的项目奖金。



  

    4.销售序列:



  

    指在市场上从事专职销售的职位,一般工作场所不固定。



  

    5.操作序列:



  

    指在公司内部从事生产作业或销售的职位,一般工作场所比较固定。



  

    四、薪酬结构设计通常采用的发放明目:



  

    1.管理序列薪酬结构的整体框架:



  

    年总收入=年基本收入+年其他收入=(月固定工资+月绩效工资+年度延迟支付工资)+(企业业绩分享+工龄工资+各类补贴或补助)



  

    2.职能序列薪酬结构的整体框架:



  

    年总收入=年基本收入+年其他收入=(月固定工资+月绩效工资+年度延迟支付工资)+(企业业绩分享+工龄工资+各类补贴或补助)



  

    3.技术序列薪酬结构的整体框架:



  

    年总收入=年基本收入+年其他收入=(月固定工资+月绩效工资+项目奖金+年度延迟支付工资)+(企业业绩分享+工龄工资+各类补贴或补助)



  

    4.销售序列薪酬结构的整体框架:



  

    年总收入=年基本收入+年其他收入=(月固定工资+佣金+销售奖金+年度延迟支付工资)+(工龄工资+各类补贴或补助)



  

    5.技术序列薪酬结构的整体框架:



  

    年总收入=年基本收入+年其他收入=(月固定工资+计件工资+年度延迟支付工资)+(工龄工资+各类补贴或补助)



  

    五、薪酬结构设计中具体科目的作用和注意点:



  

    1.月固定工资



  

    a)月固定工资的设立目的: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收入的目的



  

    b)月固定工资的下限:一般具体下限数字必须大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线



  

    c)月固定工资的比重:综合考虑年基本收入和职级,一般而言,职级较低的员工固定工资的比例较高。



  

    2.月绩效工资



  

    a)月绩效工资的设立目的:相对于年工资的延迟支付,属于较短周期的检查和激励员工工作的方式,主要与工作完成的及时性和质量挂钩,具体考核指标可以分为否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临时性重点任务指标。



  

    b)月绩效工资的上限:由于与考核结果相挂钩,因此属于浮动的不确定的收入,由于管理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成本,如果浮动比重过大,一方面员工由于感觉不安全而增加流动概率,此外主观上抵制考核,从而增加考核的难度,起不到考核的改善绩效的终极目的。



  

    c)月绩效工资的比重:综合考虑年基本收入和职级,一般而言,职级较低的员工绩效工资的比例较低。



  

    3.年度延迟支付工资



  

    a)年工资延迟支付的设立目的:



  

    相对于月绩效工资,属于较长周期的检查和激励员工工作的方式,由于某些工资在短期内无法见到实效,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才能反映出结果,因此预留部分基本收入作为对该部分工作的考核。



  

    由于年前的流动率相对较高,因此年工资的延迟支付在某些公司还可以作为降低流动率的手段,缓解企业日常现金流压力。



  

    b)年工资延迟支付的上限/比重:一般为10%~20%,可以用年底双薪等科目发放。



  

    4.企业业绩分享



  

    a)企业业绩分享的设立目的:



  

    体现内部收入的公平性,计件制和佣金制员工的收入与自身业绩直接挂钩,在企业超额完成既定计划时,需要设置该科目协调内部公平。



  

    体现员工收入与企业的业绩呈正向关系:企业未完成既定计划时,可以通过降低年迟延支付工资的数量来实现;企业超额完成既定计划时,可以通过该科目来实现。



  

    b)企业业绩分享的上限/权重:具体金额和权重没有限制,但总体上金额和权重不宜过大。



  

    应有以丰补欠的预留机制,因此金额不宜过大;



  

    收入具有刚性,必须考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金额不宜过大;



  

    企业业绩分享属于锦上添花,因此比重不宜过大。



  

    5.工龄工资



  

    a)工龄工资的设立目的:嘉奖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因此通过工龄工资数量的确定与在本公司连续工龄的数量呈正比。



  

    b)工龄工资的上限:一般上限设定在10年,因为:



  

    企业时刻都有成本控制的压力;



  

    人员价值有折旧,培训只能迟缓价值的衰减的程度,因此需要鼓励员工适当流动;



  

    企业需要听取来自不同的声音,需要不断冲击旧思维旧习惯。



  

    c)工龄工资的比重:工龄长短不代表员工实际能力的高低,与公司为职位价值付酬的设计思路有冲突,因此工龄工资的比重一般不宜过大,小于15%.



  

    6.各类补贴或补助



  

    a)各类补贴或补助的设立目的:属于保健因素,如果缺失将影响满意度。



  

    b)各类补贴或补助的上限:由于属于企业额外的人工成本开支,因此应严格控制,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通讯计费实时调整。



  

    c)各类补贴或补助科目的设置:具体科目的增减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例如在重点改善企业学历结构的时期,可以增设学历工资。



  

    7.销售奖金



  

    销售奖金的确定方式:



  

    首先要考虑销售额的达成,通常只有超过一定的销售保底才能领取奖金;



  

    其次考虑客户开拓、货款回收速度、市场调查报告、客户投诉状况、企业规章执行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



  

    8.计件工资



  

    由生产操作类员工依据产品实际产量、质量、成本总额、安全、现场管理等综合确定,用以激发生产人员的生产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360度反馈评价实施步骤
      

360度反馈评价的实施步骤包括六个环节:

  1、组建360度反馈评价队伍。此处应注意的是对于评价者的选择,无论的是由被考评人自己选择还是由上级指定,都应该得到被考评者的同意,这样才能保证被评价者对结果的认同和接受。

  2、对评价者训练和指导。对被选拨的评价者进行如何向他人提供反馈和评估方法的训练和指导。

  3、实施360度反馈评价。在这个阶段需要对具体实测过程加强监控和质量管理...


·员工拒绝调岗,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 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在本案中,导致公司与劳动者终止合同的主要是三次违纪行为。 下面就来看看这三次违纪行为:1、公司对劳动者进行了第一次严重书面警告处罚是以“公司认定你有策划、煸动、参加罢工、停工的行为”为由, 律师认为虽然劳动者确...


·签订员工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与员工既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应当采取法定的书面形式,并做到条款清晰、明确。
    
      1、遵循公平原则,兼顾双方的利益。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这...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误区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上普遍有着四大误区:   a.HRMS是“锦上添花”的项目   b.HRMS是拿来即用的软件   c.HRMS是可以自己随意开发的   d.HRMS是靠实施顾问来维护的   有些企业领导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认识不到采用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重要性。他们或者只顾眼前利益,认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是一种“锦上添花”的项目,没有紧迫感;或者对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缺乏认识,自以为自己也已采用了人力资源管理系...


·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规定罚款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作为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立法宗旨之一的《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严格限制,对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的适用范围规定得相对宽泛,但对于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仅在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


·企业职工除名程序
      

    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里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
    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


·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定位
      人力资源管理的服务对象一般有三个:股东、员工(包括人力资本和人力资源)、社区(其延伸意义就是为了社会服务)。 为股东服务:企业要想实现盈利,对人力资源提出的要求就是:能够适时提供符合企业战略需要的适合流程与岗位要求的人员,人工成本最小化,企业发展了,企业的技能与组织能力相应提升,企业战略规划后,其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通过相应的措施来达成。 为员工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必须能够站在员工角度来设计和维护员工利益得到保障...


·用人单位应如何建立职工名册?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Q 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 A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可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经理人员能力考核表
      

分 类 评 价 内 容
满分
电子考勤记录是否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已明确,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案是 由公司解除与刘某某的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因此,公司必须提出证据证明刘某某存在连续旷工5天的行为,且该行为已经达到了解除条件。
      在本案审理中,公司提交了刘某某签名确认的《员工手册》及《考勤管理规定》,证明员工连续旷工5天,即被认为严重违反规...


·企业成败与人才
      在人力资源的领域中,一直强调的四项人才甄选要素:1.专业能力2.人格特质3.企业文化4.经营理念,这些条件其实就是在帮企业找到「对的人」。除了专业能力外,拥有对的「人格特质」和能融入「企业文化」并认同企业「经营理念」的人才是真正能帮助企业从优秀跨到卓越的关键。

通常企业损失了一部机器,都会需要有人承担责任,可是当走了一个人才,却很少有人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没有把人才当作重要的资产来管理,就容易造成人才的流失。

...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