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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的客观特征体现在哪些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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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的刑法中既规定了自然人可以构成犯罪主体,也规定了单位构成犯罪主体的情况,当然您别忘了刑法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如果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构成某个罪名,那么即使以单位的名义构成这个罪名,也不能将这个单位判定为犯罪主体,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单位犯罪的客观特征体现在哪些地方?
  
  一、单位犯罪的客观特征体现在哪些地方?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3)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或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1、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集体意志,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单位的犯意。但是,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负责人做出了的决定,就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意志,这是要具体分析的。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个人为进行犯罪违法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主要是:刑法第120条资助恐怖活动罪;
  
  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第128条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40—148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151—153条走私罪;
  
  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第161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第162条妨害清算罪;
  
  第175条高利转贷罪;
  
  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
  
  第190条逃汇罪;
  
  第191条洗钱罪;
  
  第198条保险诈骗罪;
  
  第201条偷税罪;
  
  第213—219条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221—230条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244条强迫职工劳动罪;
  
  第327条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第334条第2款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355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第363—条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387条单位受贿罪;
  
  第391条对单位行贿罪;
  
  第393条单位行贿罪;
  
  第396条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综上所述,要构成单位犯罪,首先要先符合刑法中关于单位犯罪主体的规定,如果某个罪名不能由单位构成,当以单位名义实行该犯罪行为时,从司法实践来看是应该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的,而不是因为刑法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就放纵了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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