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逃逸行为依造成后果程度分别由行政法规和刑法调整;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逃逸行为依造成后果程度分别由行政法规和刑法调整;而醉驾行为则一律由刑法加以调整
  《刑法》将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限定为醉驾和飙车这两类最多发、最危险的行为。对于醉驾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此可见,醉驾行为除了受“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外,一个直接的、也是必然的后果就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没有“情节严重”或者“情节恶劣”的条件限制。对于逃逸行为,则依交通事故是否构成犯罪,分别由行政法规和刑法加以调整。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和第101条的规定,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于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逃逸行为则成为加重处罚的量刑情节,根据造成的不同后果对行为人应分别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以及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作为量刑情节的逃逸行为被执行的行政拘留应折抵危险驾驶罪的刑期
  对于同一行为同时触犯行政法和刑法,而两法又同时对该行为规定有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的处理,行政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应予折抵。《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1988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行政拘留日期折抵刑期问题的电话答复》更是明确了“如果被告人被判处的犯罪行为和以前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拘留的日期,应予折抵刑期”。上文对醉驾折抵的法律依据进行阐述,从法理学的角度,醉驾与逃逸两者并不能完全割裂开来,同样的最佳,不同的情形,对公共安全的威胁级所反映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有很大差别,都是需要在量刑时作出全面考虑的。不管法院的判决书知否对醉驾折抵进行确定,被告人的权益已在法律与法理之间都能得到充分支持。
  
  
  


·满了16周岁绑架并杀人定什么罪
      满了16周岁绑架并杀人定什么罪 一、满了16周岁绑架并杀人定什么罪 一般以绑架罪进行处罚的。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


·如何认定偷税罪 偷税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偷税罪 偷税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何谓偷税罪?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那在实际案件中,我们该如何认定偷税罪呢?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偷税罪 认定偷税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税收管理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和税款征收办法的总称,包括征...


·批准逮捕后侦查期限刑诉法的时间为多久?
      批准逮捕后侦查期限刑诉法的时间为多久?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r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3个月不能办结的,可延长2个月rrr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126条仍不能侦结的,可再延长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


·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可以判缓刑?
      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可以判缓刑?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可以判缓刑的,因为缓刑制度当中明确的规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行为都是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的,当然具体的是否决定的话,是由法院来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表现,是否有悔改或者是对他实行缓刑制度会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来决定的。根据缓刑制度设计及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另外,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


·诈骗罪10年以上能假释吗
      可以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


·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第八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


·侵犯商业秘密罪所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所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1、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 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为了保障商业秘密交易的安全,同时也为了促进交易各方的相互信赖,对于善意且有偿获取商业秘密之人借鉴“善意取得”制度提供保护,而对于恶意,或善意无偿之人,考虑到商业秘密权利人保护的必要性和交易安全性,应当将其排除在保护范畴之外。 2、侵犯商业秘密的客体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 (1)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


·三亚限制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三亚限制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三亚地区限制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1、《刑法》 第五十条,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


·组织越狱罪的认定有哪些规定?
      被关押服刑的犯罪分子,理应好好改造、安心服刑,用真心悔改和实际行动来救赎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但有些犯罪分子不思悔改,在监狱服刑期间依然想通过越狱这种非正常手段获取自由,面对他们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法律惩处,尤其是为首的组织者,那么,组织越狱罪的认定有哪些具体规定呢? (一)本罪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侵犯的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括出劳改队、...


·网络寻衅滋事罪的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络寻衅滋事,并非规范的罪名,而是指寻衅滋事罪在网络领域的表现形式,换言之,仅仅是寻衅滋事罪的一个方面,是社会现实中的寻衅滋事行为在网络领域的延伸。那么,网络寻衅滋事罪的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 一、《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将有新的认定依据。 《关...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
      ?一、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1、共同过失犯罪。2、一方为故意犯罪,一方为过失犯罪。3、同时犯,即同时实施犯罪,但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意思联络。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即实行过限。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没有重合内容的不同犯罪。7、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以及事前无通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8、间接正犯:(1)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2)利用他人不属于犯罪行为的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