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有何风险?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有何风险?
  
  一直以来,工程质量都是整个工程完工的一个核心的灵魂环节,因为毕竟工程质量如果存在着问题,那么所带来的损失是非常巨大的,这种损失不仅是财产方面损失,而且会给人们的安全带来危害,所以对于这个风险需要进行防控,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有何风险?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有何风险?
  
  1、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
  
  (1)地质地基条件。工程发包人一般应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和地基技术要求,但这些资料有时与实际出入很大,处理异常地质情况或遇到其他障碍物都会增加工作量和延长工期。
  
  (2)水文气象条件。主要表现在异常天气的出现,如台风、暴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坍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和其它影响施工的自然条件,都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财产的损失。
  
  (3)施工准备。由于业主提供的施工现场存在周边环境等方面自然与人为的障碍或“三通——平等”准备工作不足,导致建筑企业不能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给工程施工正常运行带来困难。
  
  (4)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设计变更会影响施工安排,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设计图纸供应不及时,会导致施工进度延误,造成承包人工期推延和经济损失。
  
  (5)技术规范。尤其是技术规范以外的特殊工艺,由于发包人没有明确采用的标准、规范,在工序过程中又没有较好地进行协调和统一,影响以后工程的验收和结算。
  
  2、经济方面的风险
  
  (1)招标文件。这是招标的主要依据,特别是投标者须知,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等都存在着潜在的经济风险,必须仔细分析研究。
  
  (2)要素市场价格。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等,这些市场价格的变化,特别是价格的上涨,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
  
  (3)金融市场因素。金融市场因素包括存贷款利率变动、货币贬值等,也影响着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4)资金、材料、设备供应。主要表现为发包人供应的资金、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
  
  3、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
  
  (1)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细致、不严密,致使合同存在漏洞。如在合同条款上,存在不完善或没有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权利等不平衡条款。
  
  (2)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信誉差,不诚信,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
  
  (3)分包方面。选择分包商不当,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分包工程,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4)履约方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甚至发出错误指令等。
  
  二、如何防控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风险?
  
  只有做到有效地安全措施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质量和进度,所以现在提倡以人为本,安全是整个施工现场的最必要的保障,质量是在人的生命有所保障的条件下,做出的精密、细致的工作,其中包括施工方案的精度、测量精度、以及施工精度(其中又包含材料、施工仪器等),当然还有检测精度,只有这几个精度有效的统一就能保证施工的质量。 当然也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及质检部门是否到位、负责,以及施工人员自身的素质有很大的关系。
  
  首先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了工程质量方面的风险,包括技术和环境方面的风险,其他的风险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当然如何进行这个风险防护,也给您简单的阐述了一下,比如说要提倡以人为本,安全是最重要的。
  
  


·分公司有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权利
      分公司有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权利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如属建筑类合同,则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也就是说,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二者缺一不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10、82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次手术的误工费是否支持赔偿二次手术应部分支持误工费的赔偿
      二次手术的误工费是否支持赔偿二次手术应部分支持误工费的赔偿。在二次手术住院期间确实存在误工,如能提供证据,则应扣减其二次手术治疗期间的残疾赔偿金后予以支持。前提为原告因伤致残持续误工,此时原告的误工损失,实际上就是原告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损失。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所使用的前提为原告因伤致残持续误工,此时原告的误工损失,实际上就是原告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造成...


·安防工程质量保证的体系是什么?
      安防工程质量保证的体系是什么 其实在我国工程的种类是可以分为很多种的,除了一般的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以外,还有一种工程是现在越来越被您能够运用到的是安防工程。安防工程主要包括视频监控,防盗报警,智能家居等。安防工程也有自己一套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安防工程质量保证的体系是什么? 一、什么是安防工程? 安防指“安全防护”。安防由物防,人防,技防三种防护形式,这里的安防工程指的是技术防范。 安防工程就是实现采用现代科技...


·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没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 (一)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二)若用人单位随意扣除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会得到哪些补偿呢?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人防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哪些
      人防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哪些?人防工程的修建对抵抗侵略战争具有重大的意义,它可以用来储备物力人力,为人民提供一个十分良好的庇护。正是由于该工程具有较大的存在价值,人防工程的质量则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将给您介绍人防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哪些? 一、人防工程介绍 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


·结婚前的工资是不是共同财产
      结婚前的工资是不是共同财产 婚前所得的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夫妻中任何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工资报酬,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而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处理。日后,若是夫妻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另一方也不能主张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三章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


·劳动合同违约保密责任是什么?
      在实际生活中工作之前需要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其中涉及到了双方责任以及期限等内容,当然也包括了甲乙上方的一些关系利益的资料,合同是甲乙双方相关的较为私密的东西,于是保密就显得比较重要了。但现实中也偶尔会发生合同违约保密的现象,我们今天就来了解,劳动合同违约保密责任是什么? 责任 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


·企业要怎么给员工工资,企业拖欠工资怎么办
      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工资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但现实中不少企业内部却有自己的一套支付规定。那到底企业要怎么给员工工资,才至于对员工利益构成侵犯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要怎么给员工工资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2、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应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应提供哪些材料?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哪些证据? (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 (2)工作证、工卡; (3)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等; (4)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登记证明; (5)考勤记录,如考勤表、纸皮打卡记录等; (6)证人证言。 2、在实践中如何认定证据的有效性? (1)在书证中,没有签字盖章的证据无效; (2)在书证中,提供复印件无效; ...


·劳动关系的定义
      劳动合同可以证明我们和企业公司以及个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在一些特殊的时候是可以派上用成的,但现代社会还有许多人对劳动合同并不重视,这就非常容易出现社会上的劳动纠纷问题,对于劳动关系的定义也有很多人都不清楚,正式对劳动关系的定义不清楚,所以才导致这种情况频频发生。 一、认定劳动关系的抽象标准 劳动的从属性和劳动的有偿性,是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的两大主要特点,具体表现为劳动者受雇于个人、公司或机构,使用雇主提供的劳动工具或设备,在工作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