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免中介还要注意什么问题?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二手房免中介还要注意什么问题?
  
  1、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4、申请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申请。
  
  5、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6、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7、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8、买方付清所有房款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
  
  二、二手房过户需要费用吗?
  
  很多人咨询过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是否需要过户费用,二手房过户需要办理很多手续,这些手续是需要收费的。一般来说,二手房过户的费用有很多类,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整合如下:
  
  1、过户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2、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3、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二手房过户核档费:50元/宗。
  
  5、二手房过户契税:税率为3% ,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 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房产证不到两年时间过户,营业税不能享受优惠减免,需要按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7、二手房过户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8、二手房过户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1)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2)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其实,二手房购买要注意的这些事情和免不免中介费就没有任何的关系,还有就是二手房免中介的这件事情我们本站平台上就不能够给您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房源了,作为一个专门帮您提供法律知识的网站平台,我们可以帮助您了解一下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必须要注意查实二手房的各种证件,签合同和过户阶段都不能够忽略有些细节性的问题。
  
  


·南京房产赠与合同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
      南京房产赠与合同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南京房屋赠与办理流程: 一、申请登记程序: 签定赠与合同→配图(二楼29-32号测绘窗口)→申请登记(二楼12号受理窗口领号,15-21号窗口办理)→审核制证→交费领证(三楼36号发证窗口)。 二、配图查验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合同。 非成套房屋应提交受赠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


·2023年继承房产的政策是什么?
      继承房产的政策是什么?继承房产的政策,是依据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方式来办理,房产继承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二、继承房产的步骤是什么?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


·一、孩子的房产父母离婚会分割吗?
      一、孩子的房产父母离婚会分割吗? 父母离婚后儿女没有权利分割房产,只有夫妻双方有权分割房产。父亲再婚房子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和儿女没有权利分割房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根据最高人民...


·购房合同都有哪些违约金,情况有哪些?
       一、购房合同都有哪些违约金,情况有哪些? 购房合同产生违约金的情况有: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便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3%,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


·房屋两证合一是什么 如何理解两证合一
      一、什么是房屋两证合一 “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指原来使用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即:不动产登记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等8 种证书。 二、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需要更换吗? 虽然二证合一了,但是您也不用特地去换不动...


·一般哪几种房子不能买卖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有些房屋是不能买卖或者不能转让。如果购买了这样的房屋,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无法履行,不能保证购房人实现合同目的,因此购房人对不得转让或买卖的房屋应该有所了解,千万不能购买这样的房屋。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或买卖:(一)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三)登记为共有的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未经依法登记取得...


·店面房出租要注意什么
      店面房出租要注意的事项有:1、出租的店面必须是非住宅性质。2、需要取得房屋权利人的同意,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3、房屋应不存在已经租赁登记的信息。4、商铺内煤气、水、电的容量符合相关的要求。5、需要将租金调整幅度事先约定于合同当中。6、在合同中明确,确认租约到期后如果继续承租,要提前多久告知。7、签订在租赁合同后,需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否抵押担保?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否抵押担保? 一、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否抵押担保? 不可以,使用权房是没办法申请抵押贷款的。需要转为产权才能申请贷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用途包括个人购房、购车、消费、经营及其他合规合法等多种用途。申请个人房屋抵押贷款贷要件: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


·房屋的他项权证丢失怎么办?
      房屋的他项权证丢失怎么办? 一、房屋的他项权证丢失怎么办? 1.补办他项权证的时候,需要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补办手续。但是这个时候需要提交很多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需要提交房地产抵押权所设立的登记申请表原件,以及房产档案馆提供的证明原件。为了证明他项权证确实已经遗失,还需要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的遗失作废的公告。 2.对于抵押人来说,需要提供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需要将提供的复印件和身份证件的原件进行校验,如果是夫妻共有...


·对于租房违约金怎么算的?
      对于租房违约金怎么算的?(1)如果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但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2)如果对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应相当于你违约造成的的损失,即你1年租赁期中不再租的几个月的租金。  请看《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


·怎样判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要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那此时不仅不能对双方行为产生约束力,同时也无法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保护。实践中,合同无效的情况在房屋租赁中出现的比较频繁,那此时当事人应该怎样判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吧。 一、怎样判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