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如何取证,相关内容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不能仅仅靠当事人的供词,此时出于对自己利益的考虑,当事人作出的叙述可能都是围绕自己利益的,因此存在较大的主观性。那么处理事故的时候,交通事故如何取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如何取证
  
  (一)人证要找目击者
  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很多种。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司机看到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闯红灯或非机动车有猛拐现象,一定要询问旁边的车辆或行人有没有看到刚才发生事故的一幕,并留下目击者的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因为事故民警一般会在发生事故后的5至10分钟赶到现场,尽量请目击证人留在现场,一同协助警方调查。这是人证。
  (二)物证标出行人位置
  如果伤者需要马上送至医院,而警察又没到来时,可先用粉笔或可以画出痕迹的石块大概标出伤者倒地的位置。如果行人确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交警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完全可以根据其倒地的位置和其他散落物测量出来。当然,司机如果随身携带相机或录像机,也可以自己拍下来,提供给办案民警。这是物证。
  (三)受询多提供细节
  当司机接受民警询问时,一定要尽可能多的提供事故发生时和现场的细节。尤其是事故现场不能清晰地反映出司机采取了必要的刹车措施时,一定要向交警阐明自己踩刹车时遇到了什么情况,以致没有明显的刹车痕迹。
  (四)如有异议并可证明及时找法院
  需要提醒司机注意的是,一定要分清楚赔偿责任和事故责任。事故责任由交警进行认定,但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要求,交管部门已经不再进行调解,当事人双方如有异议,可直接诉讼至法院。如果司机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也可以直接诉讼至法院。
  二、交通事故后怎样避免二次伤害
  
  (一)车辆熄火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防止车辆被二次追尾时有车辆起火的隐患。同时这也是防止那些小人趁车主查看车辆之际直接抢车而逃的事情发生,您可千万别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但凡是动了坏心眼的人可是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的。
  (二)打开双闪提示灯
  双闪提示灯就是在车辆遭遇不好的行驶情况或者车辆出现问题的时候提示后车注意用的。而它在晚上更是能起到非常大的作用,甚至就靠它我们能保住命啊!提示:即使是在雾天双闪灯也具有非常强的穿透力可以提示后车注意。
  (三)拉紧手刹
  按照流程你一定要先把车辆的手刹(也许是脚刹或者是电子手刹)拉紧,避免车辆溜车造成人员或者其他物体的损伤。
  (四)设立警示牌
  在事故车辆后一定距离设立警告标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角牌)相当于有一个警察在你车后时时刻刻给你疏导交通,让后方车辆远离你行驶,提高你的安全系数。每个三箭牌都有反光的设计,车灯照射后反射回去从而达到提示目的。交通事故中取证了,才能根据证据更好的还原事故的实际情况,那么之后对事故的处理,对当事人来讲才是比较公平、合理的。至于交通事故如何取证,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若需要帮助的话


·机动车发生车祸致死怎么判刑?
      因为发生车祸而导致人员死亡的,这可以说是车祸中比较严重的的损害结果了,但此时也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这样才能判断行为人是否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后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那要是构成了犯罪,那一般车祸致死怎么判刑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应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应如何计算?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交强险费率应该怎么算?
      交强险费率应该怎么算?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2008版) 车辆大类 序号 车辆明细分类保费(元)调整前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 1、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9501,050 2、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1,1001,100 二.非营业汽车...


·公司员工辞职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
      公司员工辞职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员工主动离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支付有两种情形:第...


·一、交通事故二审改判案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二审改判案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二审改判案在审理时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80一天合理吗?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80一天合理吗? 不一定。因为交通事故护理费是根据实际损失来赔偿的,要看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才能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


·交通伤残鉴定不合理怎么办?
      交通伤残鉴定不合理怎么办?交通伤残鉴定不合理可以在拿到伤残认定书之后提出复议的请求,当事人认为检验、鉴定结果有问题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具体规定见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


·交通肇事逃逸无人伤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无人伤如何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应当进行行政处罚,并且承担全部损失。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


·划痕险能不能走车损险?车损险的理赔范围是什么?
       如今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多数人家买上了车,也为车买了保险,当然,为车辆买保险是很必要的一件事情,当车辆遭受诸如车祸、自然灾害、天气等各方面外在因素的威胁,车险即显得异常重要了。但是当车子只是被划花,到底申请划痕险还是车损险呢?还有有读者问,划痕险能不能走车损险,这些问题整理如下: 一、究竟划痕险能不能走车损险 1、定义: (1)、车损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


·诉讼离婚证据提交都有哪些
      夫妻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要想顺利离婚或者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才行。在涉及到证件提交问题上,您知道一般诉讼离婚证据提交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证据提交都有哪些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2...


·江西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标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出具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通常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等,那这些标准是怎么划分的呢?我们将为您提供江西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标准,希望可以帮助您。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