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间是否要登记?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在农村里一般都是以家庭作为分配集体土地的单位,每个家庭能够得到的土地使用都是有限的,而实际的土地需要办理的使用证上面往往都是户主而不会把成员的名字也加上,但是如果实践中有需要过户给夫妻。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间是否要登记?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间是否要登记?
  
  尽管过户的对象是夫妻也是要依法进行登记才能变更相应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土地使用证的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
  
  一、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二、办理土地证过户所需费用
  
  国土部门收费(皖价费〔2008〕113号)
  
  1、土地证工本费20元
  
  2、土地登记费30元。
  总之,不管要过户对象与自己是什么关系都应该经历法定的过户手续,否则权利的转移是不会被法律认可自然也就不能完成相应的过户流程。如果对土地使用证过户有什么疑虑可以咨询律师。
  
  
  
  


·最新江西省樟树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樟树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樟树市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樟树市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土地:富城街办、鹿江街办、淦阳街办。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40302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0302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7002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4105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8060元/亩。  二类土地:黄土岗镇、永秦镇、昌傅镇、洋湖乡、洲上乡。  补偿标...


·土地确权后宅基地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一、土地确权后宅基地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所有,是村里按户给农民申请的,农民对于宅基地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对于宅基地的继承,必须遵守集体财产规定。这2种情况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1、继承人和父母一起生活居住,其继承人也是村集体成员,这种情况,女子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的。 2、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不在一起生活,但是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且符合宅基申请条件,这种情况,子女也是可以继承宅基地的。 二、哪些情况是不能继...


·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在我国,我们对一块土地所有权的持有主要是看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我们对土地使用的权利,我们知道,无论是商铺,还是个人住宅,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我们知道商铺的使用权是40年。那么,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各地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各地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一、各地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拆迁补偿费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


·佛山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办理?
      佛山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办理? 一、概念 土地使用权续期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期满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条件 土地使用权续期有如下条件: (一)该块土地的用途与期满时的城市规划不相矛盾。 (二)使用人有继续使用该块土地的必要。 (三)继续使用该块土地不影响其他的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时间应当不迟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申请,除根...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续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续期?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反应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典》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村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三百三十条第1款、第2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户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以农业生产为目的承包、使用、收益农村集体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


·河南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河南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


·土地政策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土地政策的制定原则是什么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料,尤其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讲,合理的利用好土地,能够为几代人造福。对此,我国也在适应时代的发展,制定了一些土地方面的政策。那么您是否知道我国制定土地政策的原则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土地政策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1.目标明确:土地政策是为土地管理过程指明方向和提供依据,其目标既要与土地管理的目标对应,又要具体、明确。 2.全面、准确收集信息原则 3.可行性原则 4.多...


·关于南阳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南阳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


·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一、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草原的承包期为30 - 50年。林地承包期限为30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农民所获得的土地补偿款能继承吗?
      农民所获得的土地补偿款能继承吗?农民所获得的土地补偿款能继承,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合法的财产,而征收补偿费用如果合法取得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